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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生源、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确定单独考试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单独考试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具体如下:
 
  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5,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3,总分不低于310。
 
  二、复试程序
 
  1、网上补全信息、缴费、打印表格
 
  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njtu.edu.cn/cms/)——进入“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进入信息系统的“硕士招生”,具体操作流程见《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流程》(http://gs.bjtu.edu.cn/cms/item/1090.html)。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复试费通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2、资格审查及体检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8日(周二)14:30——16:00
 
  地点:逸夫楼512教室
 
  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l  准考证;
 
  l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l  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l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l  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体检表(学校硕士招生系统生成)。
 
  体检时间:2017年3月29日(周三)8:00——11:00
 
  体检地点:校医院
 
  因这段时间为我校所有学院的复试阶段,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指定时间前去体检,其他时间不予接待。在学校研招系统中缴纳52元体检费,并下载体检表。带打印好的体检表和化验单拿到校医院,审核体检表、化验单上学院、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准确。按规定所有考生都需要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流程见附件,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不予录取。注意需空腹去体检(有抽血项目)。 体检流程见《2017年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须知》(http://gs.bjtu.edu.cn/cms/item/1088.html)
 
  3、笔试及面试时间安排
 
  英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地点:思源楼412教室
 
  专业课笔试时间:2017年3月28日(周二)9:00——11:00
 
  英语听力时间:2017年3月28日(周二)11:15——11:55
 
  面试地点:逸夫楼513教室
 
  面试时间:2017年3月28日(周二)14:30开始
 
  4、复试考核方式
 
  2017年研究生复试(总分350分)包括外语听力测试(50分)、专业课笔试(150分)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三部分。
 
  专业课笔试
 
  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120分钟。
 
  外语听力
 
  考试时间约为30分钟。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外语口语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
 
  (1)口语测试
 
  口语测试应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专家组提问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语水平及反应能力。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有: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方法
 
  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查,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加强对考生诚信状况的核查,并作为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弄虚作假及违纪、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6、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满分350分)的总和排序由高到低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复试成绩总分调整到百分制后低于60分)不予录取。
 
  7、复试录取原则及结果公示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签订培养协议。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拟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拟录取后,招生单位不再接受保留入学资格申请。
 
  三、信息公开内容
 
  “单独考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由研招办统一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公示。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说明详见《2017年北京交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说明》(http://gs.bjtu.edu.cn/cms/item/1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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