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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数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 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和《北京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 意见》(京招考委〔2024〕4 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 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 试录取工作,监督巡视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 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世臣 王凤香 副组长:廉海荣 张自力 李倩雯 成 员:耿凤杰 郝会颖 戚洪彬 赵俊芳 王亚芳 孙 兵 秘 书:李 洁 2. 监督巡视组 组 长:李倩雯 廉海荣 成 员:郭培昌 高 禄 冯嘉靖 3. 资格审查组 组 长:张自力 李 洁 成 员:赵 彬 王宇欣 员继业 黄昊翀 孟德忠 朱久娟 成媛媛 — 2 — 4.复试小组 数学学科组长:耿凤杰; 物理学科组长:郝会颖 化学学科组长:戚洪彬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资格 1. 招生计划:2024 年我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136 人 (含推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106 人,非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约 30 人)。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复试实际情况进行调 整确定。 2.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初试成绩符合《2024 年中国地质 大学(北京)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1)我院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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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 2024 年招生计划,我院拟接收应用统计(非全日 制)、材料与化工(全日制)专业调剂。调剂生请在中国研究 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放后填报调剂志愿,并及时接受系统 中的复试通知(含短信等通知)。 4.调剂条件和安排等详见后续通知。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 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 号),我院应用统计全日制和非全 日制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相同。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3 月 29 日。 注:各专业具体复试开始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将以电话或其 他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二)复试地点 1.应用统计(025200)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在考生 所在地,复试专家组及工作人员集中到场的方式。 2.其他专业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并保持通信畅通。 (三)复试程序 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进入复 试各个环节。 (四)资格审查 第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由各学科在复试前完成。调剂生在研 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填报调剂志愿,再按照系统发布的复试通知 进行资格审查。考试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文件或电 子扫描件): — 4 —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 A4,身份证件 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应届生还需提交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 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毕 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往届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复印件、 由档 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 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 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 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 1);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7.复试费 100 元/人。登录智慧研招网,点击“复试缴费” 缴纳复试费(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 智慧研招网址: https://bdyzb.cugb.edu.cn/tp/zs/login/toLogin/ss。 8.其他加分项目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形式 我院仅应用统计(025200)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 试形式,复试系统为钉钉(备用:腾讯会议等软件),使用办法 详见附件 2。 按学科专业统一组织复试(含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实 行同一标准。外国语复试组不少于 3 人,综合素质面试复试小组 — 5 — 不少于 5 人,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 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采用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 “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 (一)复试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国 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 1. 专业知识笔试: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应用统计专业 采取网上复试时现场抽题、宣读试题,考生限时做答,答案上写 考号、姓名拍照留档,60 分及格,满分 100 分。其他专业线下笔 试,时间 120 分钟,60 分及格,满分 100 分。专业知识笔试范围 见《数理学院研究生复试笔试及加试科目》(附件 3)。 2. 外国语测试(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听力和口 语能力,具体要求见《口语测试评分细则》(附件 4),除应 用统计专业外的所有考生必须填写复试情况总表、复试面试笔 录、外语口语笔录记录表(附件 5)。时间不少于 8 分钟,60 分及格,满分 100 分。 3. 综合素质面试: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知识 结构、科研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 力、创新能力、大学学习情况、特长与兴趣等。时间不少于 12 分钟,60 分及格,满分 100 分。 4. 加试:跨学科类别的考生是否加试,由各学科根据考生 初试考试科目和本科专业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应用统计专业加试方式采取网上复试现场 — 6 — 抽题、宣读试题,考生限时做答,答案上写考号、姓名拍照留 档,60 分及格,满分 100 分。其他专业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 课程考试时间 120 分钟,60 分及格,满分 100 分。加试科目见 附件 3。 (二)总成绩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加权)+复试成绩(加权)组成。初试 成绩占总成绩的 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 1. 复试标准成绩=复试总成绩÷3,满分为 100 分。 2. 初试标准成绩 = 初试总成绩÷5,满分 100 分。 3.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标准成绩(占 60%)与复试标准成绩 (占 40%)加权求和给出,保留小数点两位。 4. 加试课程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 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本人提出申请并于 3 月 25 日之前 将签字的电子版发至研招办邮箱:yzb@cugb.edu.cn。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 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 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 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 — 7 — 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 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 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注: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 最高项加分。 五、录取 (一)根据我院招生指标数、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 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 取名单,如有自愿放弃录取者,将依次递补,额满为止。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面试、笔试和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考试作弊者;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三)经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 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 4 月 15 日之 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对拟复试的单独考试考生,在 查验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时,需留取毕业证书复印件(写上考生 编号和姓名)备查。 (四)被录取的考生,依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招生 导师的信息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调剂生的录取方案和办法参照本方案执行。 — 8 — 六、信息公开 学院制定以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公 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 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 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 作。 (一)公开招生计划。 (二)公开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的姓 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三)公示与公开录取信息(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 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的拟 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 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 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学院(部)应将拟录取名 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向北京市考试院及教育部备案。最 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 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 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院研究生录取纪检监督电话:010-82323997; 电子邮箱: slxg@cugb.edu.cn;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010-82837456。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数理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数理学院 2024 年 3 月 23 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数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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