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含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及复试科目命题范围,详见附件),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启动。招生章程对考生报考我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意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务必认真查阅招生章程及其附录文件。现将主要调整说明如下:
一、新增及调整招生专业
1.商学院新增“金融”、“国际商务”两个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各15名。
2.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新增“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名。
3.中欧法学院新增“国际法学”招生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名。
4.中欧法学院暂停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以上新增招生专业均可招收统考生及推荐免试生,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
二、设立“党内法规”招生方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在我校2018年招收首批“党内法规”研究生的基础上,2019年,我校在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下专门增设研究方向——“党内法规”,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名。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
三、加大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力度
2019年,学校在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两个专业学位加大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力度,非全日制招生计划较去年有较大增幅。MPA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142名,全日制硕士生20名;MBA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50名,全日制硕士生135名。
四、调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调整为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政治、外语采用全国统考科目,即初试科目与所报考专业的普通考生考试科目相同。
五、关于制定复试分数线的说明
为提高生源选拔质量,增强复试分数线对考生报考的指导性,2019年,我校拟调整复试分数线划定方式:
1、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自主制定并公布我校各专业(或研究方向)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要求。即:根据学科特点、生源及成绩情况,少量专业将按照研究方向划线。
2、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拟根据考生报考学科分布特点、生源及成绩情况,按学科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要求,不局限于统一复试分数线。
六、关于后期招生政策调整
如遇教育部调整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根据政策要求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修订并予以说明,请广大考生关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