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现公布复试安排
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1. A 类复试线: 总分不低于 176 分, 且单科英语不低于 43 分、管理类综合能力不低于 86 分,仅适用于已参加 2023 年提前面试并获得“条件录取 ”或“条件录取递补”的 考生。符合 A 类复试线入围“条件录取”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1;入围“条件录取递
补”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2。
2. B 类复试线:总分不低于 212 分, 且单科英语不低于 60 分、管理类综合能力不低于 130 分, 适用于其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MEM 的考生。符合 B 类复试线入围考生名单
详见附件 3。
二、 录取办法
1. A 线入围的“条件录取”、“条件录取递补”考生(以下第 2、3 项) 最多录取 383
人(2023 年提前面试获得“条件录取”的总人数);
2. A 线入围复试的“条件录取”考生:政治考试合格,进入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
生招生部门审批,剩余名额由以下第 3 项考生递补;
3. A 线入围复试的“条件录取递补”考生:政治考试合格,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成绩 相同者依次参考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政治成绩优先顺序进行排名),进入拟
录取名单, 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审批;
综合成绩(满分600分)= 初始成绩(满分30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
4. B 线入围复试的考生:参加复试面试、 政治考试合格, 在总剩余名额内, 与以上第 3 项未成功递补的考生一起,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竞争进入拟录取名单(成绩相同者 依次参考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政治成绩优先顺序进行排名),报学校研究生
招生部门审批。
综合成绩(满分600分)= 初始成绩(满分30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
三、 完成诚信承诺书知情确认并缴纳复试费
在 3 月 20 日 13:30 前, 所有入围 B 类复试线考生
1. 通过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ndLogin)下载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后上传,同时在系统中确认参加
复试考核。
2. 在系统中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 100 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 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
费。
四、 政治考试
1. 考试要求:所有入围复试考生均须参加政治考试,考生须独立完成答题,禁止抄袭。
2. 考试形式: 线下闭卷考试。
3. 考试时间:2024 年 3 月 23 日 9:00-11:00,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 场,考生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卷的考生
按成绩不合格处理。
4. 考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舜德楼 101 室、 102 室、 201 室、 202 室、 301 室、 302 室、 401 室,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教室见附件 1、2、3“政治考点 ”栏。考
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入校、入考场。
五、 复试面试
1. 考生范围: 复试面试针对所有 B 线入围复试考生。
2. 考生个人材料准备
1) 统考准考证;
2) 有效居民身份证;
3) 报考所用前置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若报考学位是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
家或地区获得的,须准备《国外学位认证报告》;
4) 报考所用前置学历/学位的成绩单原件;
5) 填写附件 4《复试面试个人信息表》,附件 5《面试申请报告》,并在 3 月 20 日 13:30 前通过邮箱提交。提交《复试面试个人信息表》须为.PDF 格式 文件, 《面试申请报告》须为.PPT 格式文件。邮件及文件名称统一为: 真实
姓名-2024 复试文件。
邮箱地址: thumem@tsinghua.edu.cn
注: 《国外学位认证报告》、前置学历/学位成绩单原件现场资格审核后,收取不退
回。
3. 面试方式: 线下面试
4. 面试时间:2024 年 3 月 23 日
考生请于 12:30 携带所有个人材料原件(除第 5 项) 至清华大学舜德楼北 511
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后,现场确定面试考场及面试顺序,候场面试。
5. 面试流程:
1) 考生进入考场后通过 PPT 进行自我介绍, 时间为 5 分钟左右。
2) 自我介绍后,面试专家就考生相关背景、经历、相关专业知识等进行提问, 考
生进行答辩。
六、其他说明
1. 所有复试考生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
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2.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 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 信息的真实性, 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 取
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 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答疑: 请致信 thumem@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