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声乐演唱》考试大纲
(科目代码:985)
学院名称(盖章):音乐学院
学院负责人(签字):
编制时间:2022年6月27日
《声乐演唱》考试大纲
一、考核要求
本专业考核是为高等院校招收艺术硕士音乐领域声乐演唱方向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专业复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在本科阶段所掌握的声乐演唱的专业技能与技巧,以及运用专业技能技巧表现音乐、理解音乐的能力。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艺术专业的本科声乐专业的学生,较好地掌握了声乐演唱的技能技巧,能娴熟地运用这种技能技巧表现和诠释音乐作品,并达到良好及良好以上的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良好的声乐演唱专业的技能和良好的音乐表现力,有利于高等院校音乐学科在专业上的选拔。
二、考核评价目标
声乐演唱是高等艺术院校声乐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学期四年。声乐专业的考生一般在本科阶段,就具有良好的专业演奏水平。因此,研究生复试考试的内容除了对专业的演唱技能与技巧的考核之外,还应包括对作品的选择、理解、诠释是否符合专业声乐演唱的要求和程度。
要求考生:
1.准确地、娴熟地掌握的声乐演唱专业技能与技巧。
2.准确、恰当、熟练地使用声乐的专业技能技巧诠释音乐作品。
3.舞台演唱也应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三、考核内容
1.美声:自选不同风格的中外代表作品共4首。外国歌曲中应有西欧古典及近代歌剧选曲1首,外国艺术歌曲1首;中国曲目应有中国艺术歌曲1首,创作歌曲1首;抽考其中若干。
2.民声:自选不同风格的中国声乐作品共4首。中国古诗词作品1首(古典曲目或近现代创作曲目),中国传统民歌1首,中国现代创作作品或改编民歌1首,中国歌剧选曲或中国艺术歌曲1首;抽考其中若干。
3.加试钢琴,作品自选。
备注:美声演唱者至少演唱两种以上语言声乐作品(包括中文);所唱作品均须用原文原调演唱;
尽可能的体现作品的风格特点;必须使用五线谱,钢琴伴奏。
四、参考书目
1.高等师范院校教材声乐曲选集中国作品(1-7册),人民音乐出版社,罗宪君等主编,2013年1月北京第1版,修订版;
2.高等师范院校教材声乐曲选集外国作品(1-7册),人民音乐出版社,罗宪君、徐朗、颜蕙先等主编,2013年1月北京第1版,修订版;
3.《中国艺术歌曲百年曲集》(1-3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廖昌永主编,2020年11月第一版;
4.《外国歌剧选曲集》(各声部全集),上海音乐出版社,周枫、朱小强译编;
5.《中国民族声乐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金铁霖主编;
6.《新编中国声乐作品选》(1-15集),辽宁人民出版社,霍立等主编;
7.《中国艺术歌曲选集》,人民音乐出版社,胡钟刚主编;
8.《外国艺术歌曲选》(上下册),人民音乐出版社,储声虹、徐朗、余笃刚主编;
9.《外国歌剧曲选》(上下册),人民音乐出版社,朱振山主编;
10.《中国艺术歌曲选》(上下册),人民音乐出版社,郭建民主编;
11.《中国歌剧曲选》(续编),人民音乐出版社,张晓钟主编。
原文标题: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声乐演唱》科目参考大纲
原文链接:https://yjsy.nwnu.edu.cn/2022/0629/c2701a19250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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