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名单(一)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特别说明:一、最终录取结果以上级主管部门录取审核通过为准。二、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况,我院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四、建议考生在招生录取工作期间...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名单(二)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特别说明:一、最终录取结果以上级主管部门录取审核通过为准。二、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况,我院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四、建议考生在招生录取工作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