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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考研招生简章: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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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于1979年建院,前身是1960年建立的中国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和1964年成立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建院同年开始招生,是具有研究生教育资质的全国五家地方社科院之一。全院现有科研人员176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6人,国家级、省级各类专家60余人,在校研究生276人。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马克思主义和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高地、高端新型智库和培育时代新人人才基地建设。院内设有15个研究所、7个处室及研究生学院、《学习与探索》杂志社、文献数据中心等部门,并在省内13个市地设有分院。

 

研究所设置为:历史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文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农业和农村发展研究所、俄罗斯研究所、东北亚研究所、犹太研究所、法学研究所、民族研究所、马克思主义研究所、边疆发展研究所、生态文明研究所、数字经济研究所,这些研究机构是我院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依托,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学科及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世界史、政治学、社会学学科入选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创新工程学科项目;拥有政治学理论、东北史、社会学、俄罗斯经济、俄国史、科学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学、东北地方文化史、亚太经济、中俄关系史、渤海国史、哈尔滨犹太人历史文化、区域经济学、工业经济学、黑龙江流域文明、旅游经济学、行政学、城市社会学、民族问题研究、发展经济学等20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办有《学习与探索》《黑龙江民族丛刊》《黑龙江社会科学》《西伯利亚研究》《中国—东北亚国家年鉴》等公开发行期刊和《要报》《信息专报》等内部刊物,其中《学习与探索》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

 

40多年来,我院办学规模稳步扩大,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发展特色日渐鲜明,社会影响力日趋增强,已成为独具特色的社科研究机构教育基地。我院研究生学院以立德树人为宗旨,坚持优质特色的办学模式,追求办品牌研究生教育目标不动摇,逐步形成了自身发展优势:(1)学术名家荟萃,师资力量深厚。名师出高徒,优秀的教师团队是培养高素质研究生人才的保障。研究生教师队伍中,形成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人员为主体、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的中青年骨干为补充的格局。(2)学科设置别致,现实属性突出。学科设置蕴涵着学术研究的重点与方向、优势与特长。我院研究生教育学科的设置,与社科院功能定位相结合,与研究优势和重点相结合,形成了优势与特色兼备的学科设置。共有政治学、世界史、应用经济学、社会学、中国史、马克思主义理论6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点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2个专业型硕士学位点,为培养社会亟需的“对口”人才奠定了学科基础。(3)教学科研相济,知识能力兼顾。为社会培养有实践能力的人才是我们的办学宗旨。有别于高等院校,更加突出服务社会的属性,一方面注重传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另一方面更注重为学生搭建社会实践平台。在导师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参与各类课题研究、社会问卷调查、深入基层调研等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和锻炼学生的理论研究能力、社会认知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4)发挥特色优长,供需两侧紧扣。探知人才成长规律,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是我们不懈的追求。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我们终有所成。建院以来,我们共招收1371名研究生,其中有100多人留院工作并成为专家学者、骨干中坚;100多人考取博士进一步深造;在各级党政部门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100多人;在高校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60多人;在国有企业、大型民企、外企中担当骨干人才的达数百人。社会需求和社会实践证明我们已探索出一条符合自身特点的办学之路。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家、省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的部署,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不懈努力!

 

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和学制

 

1.2023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名。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黑龙江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5.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以便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

 

四、报名地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哈尔滨市区域内的考生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

 

五、入学考试相关事宜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分值为100分,数学(三)分值为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分值为200分。

 

②各专业基础课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其中历史学考试科目分值为300分,其他学科考试科目分值为150分。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方可录取。

 

3.复试调剂办法由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并事先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时间一般在四月上旬,具体通知请关注我院官网和学院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经学院同意。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一志愿考生7000元/生/年,调剂生8000元/生/年。

 

2.住宿费:1200元/生/年。

 

3.研究生奖助学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①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生/年发放。

 

②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涵盖范围在40%以上。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奖励标准设置为三等:一等10000元/生/年,二等6000元/生/年,三等3000元/生/年。

 

九、教育部如有政策更新,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研招办E-mail邮箱:hsk.w@163.com

 

单位代码:87802 邮政编码:150028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博路1000号

 

招生部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 吴丽华 电话:0451-58670399 手机:15945661026

 

李柏霖 电话:0451-58670069 手机:18643057988

 

主要导师简介

 

应用经济学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王 刚,男,1963年生,原文化和旅游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工业经济学)学术带头人。主要从事宏观经济与产业经济问题研究。主要代表作:《西方经济思想库(第一卷)微观宏观篇》;学术论文《试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特点及途径》《论中国宏观调控的体制基础》《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研究》《强化政府对扩大内需的主导作用》;研究报告《黑龙江省实施工业兴省战略研究》 《“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财政体制改革研究》《黑龙江省围绕优势资源优势企业发展全产业链与产业集群对策研究》《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对策研究》。

 

程 遥,男,1961年生,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日本庆应大学客座研究员,黑龙江省房地产协会、哈尔滨市房地产协会特聘专家,《龙江房地产》杂志编委,黑龙江省人大法工委立法专家,黑龙江省人口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东北亚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等。主要从事房地产、农业经济、农村城市化、国际经济等领域研究。主要代表作:《黑龙江省房地产可持续发展研究》《黑龙江省城市发展史》《黑龙江省住房与城乡发展报告》(执行主编)等;学术论文《供给侧改革与黑龙江省大豆产业发展研究》《黑龙江省三农发展问题研究》《新时代黑龙江省房地产业稳健发展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主持参与省部级课题10余项。

 

笪志刚, 男,1962年生,东北亚研究所原所长,二级研究员。兼任黑龙江省科顾委外贸流通专家组副组长、哈尔滨市专顾委专家、黑龙江省国际贸易协会副会长、黑龙江省翻译协会副会长、黑龙江省东北亚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亚太学会副秘书长、日本环日本海经济研究所特别研究员等。主要从事东北亚区域经济研究、黑龙江省对东北亚经贸合作、日本问题、朝鲜半岛问题等研究。主要代表作:《情怀——日本客座研究见闻录》《泪洒富士山》《走向东瀛》《黑龙江人看日本》《美丽的桥》,《中国自然资源通典——黑龙江卷》(执行主编)《东北亚发展报告(2017—2018)》(执行主编);《血色残阳映黑土》等;学术论文《把握中日博弈与合作的新常态》《回望阿斯塔纳:共建繁荣家园 创造光明未来》《挖掘潜力着力优化对外开放格局》等。

 

政治学理论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朱宇,男,1959年生,省政协委员,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原院长,研究员,政治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政治学理论)学术带头人,黑龙江省文化名家,省科顾委专家。兼任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政治学会会长、黑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从事政治学、行政学、地方治理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政府与政治、基层治理等。主要代表作:《中国乡域治理结构:回顾与前瞻》《黑龙江老工业基地发展战略研究》《黑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战略研究——以城乡协调发展为视野》等;学术论文《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中国乡制的历史变迁》《村民自治的生理与病理》《“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获黑龙江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陈静,女,1962年生,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二级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科学社会主义)学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黑龙江省文化名家。兼任中国科社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治学会理事、中国国际共运史学会理事等职务。从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政党理论与腐败治理等。主要代表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化》等;学术论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探要》《党员干部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双重角色研究》《新时期党内优良作风养成对策研究》等。所撰论文入选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理论研讨会(省内唯一入选)。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

 

行政学、公共管理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许淑萍,女,1963年生,政治学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行政学)学术带头人,黑龙江省文化名家。兼任中国政治学会理事、黑龙江省政治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黑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伦理、公共服务、政府管理创新等。主要代表作:《决策伦理学》、《行政系统分析》、《公共政策伦理》。学术论文《论行政管理主体系统的结构及优化》《试论决策的伦理评估》《论现阶段中国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建设》等;承担主要课题:《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伦理责任问题研究》《黑龙江省人才发展问题研究》等。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

 

社会学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王爱丽,女,1962年生,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二级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社会学)专业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黑龙江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黑龙江省文化名家。担任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中国生活方式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东亚社会学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社会学学会会长、黑龙江省社会工作学会名誉会长等职。主要从事发展社会学、应用社会学、家庭社会学、社会工作等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中国人民大学CGSS、中国社会科学院CSS等大项目多项,在《社会学研究》等国家级期刊和出版社发表成果多篇(部)。主要代表作:《北方生态明珠城》《黑龙江省社会蓝皮书》等;论文《分离•冲击•制导—当代中国婚姻变革的社会学思考》《个体户生活方式对其婚变的影响》等。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

 

民俗学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庄鸿雁,女,1965年生,文学研究所研究员。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黑龙江流域文明”)带头人、黑龙江省文学学会理事、黑龙江省高端智库专家、黑龙江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专家、中国岩画学会会员、中国民俗学学会会员。主要代表作:《城市文化与文化城市》《黑龙江流域文明新探》《萨满文化研究》《华夷变奏——中华多元一体运动规律的探索》《中国文化生态学史论》《中国文化考古学》《黑龙江人在美洲》,论文40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大兴安岭岩画与环太平洋岩画带研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大兴安岭岩画的发现保护与研究》各1项,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佳作奖1项、省文艺奖三等奖1项。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孙浩进,男,1980年生,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导师。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发展经济学)学术带头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青年英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龙江学者”青年学者,省“六个一批”理论人才,省委理论宣讲团专家,省政府科顾委专家,省新型智库高端人才专家,省委文化产业专家,哈尔滨市专顾委专家,亚开行顾问专家,从事政治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研究。出版专著10余部,论文100余篇,在《经济管理》、《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等CSSCI期刊发表37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中宣部文化名家项目1项,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省级课题10余项。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全国博士后优秀成果奖、全国优秀皮书报告奖等。

 

安会茹,女,1976年生,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人学、先秦儒家人学研究。主要代表作:《微言大义——<论语>研读十讲》;省专项课题:先秦儒家人学思想及其现代转化问题研究;学术论文《由马克思人学思想看现代人的和谐发展》,《人学研究视野中的市场经济》,《哲学本性与人的和谐发展》,《马克思哲学视野中人的发展问题》,《从“孝经”看孝的体与用》,《论儒家礼乐思想的道德根基》,《论儒家道德伦理思想中的“经”与“权”》等。

 

高洪贵,男,1973年生,研究员,法学博士。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政治学理论)后备带头人,“六个一批”青年人才。兼任省青少年研究学会副会长、省政治学会常务理事、省公共管理学会常务理事、省政府职能转变专家组专家。从事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民工政治参与、行政学。主要代表作:《中国农民工政治参与研究》;学术论文《作为弱者的武器:农民工利益表达的底层方式及生成逻辑》《新生代农民工参与政府公共决策的困境与机制重构——以协商民主理论为视角》《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困境及其超越——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理论为视角》《风险社会视野下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政府责任探析》《论农民工的有序政治参与及政府责任》获得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

 

世界史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刘 爽,男,1955年生,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研究员,历史学博士。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东北亚战略研究院首席专家。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世界史)学术带头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黑龙江省文化名家。主要从事俄国史、苏联史、东北亚国际关系史、史学理     论、历史哲学、当代中俄关系、民族史、犹太人历史文化、哈尔滨地方史等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级项目多项。主要代表作:《唯物史观与历史研究》《哈尔滨犹太侨民史》《苏联解体的史学阐释》《哈尔滨俄侨史》等。在《世界历史》《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史学理论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等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多项。

 

钟建平,男,1970年生,俄罗斯研究所负责人,研究员,历史学博士。世界史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国苏联东欧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俄罗斯东欧中亚学会理事、黑龙江省俄罗斯东欧中亚学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主要从事俄国经济史、中俄关系、苏联科技史研究。主要代表作:《帝俄时代生活史》《战争和革命时期的俄国粮食市场》《近代俄国粮食市场研究》等专译著5部,论文《转型社会克服社会危机的战略》《苏联核计划与核反应堆的研制》《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俄国粮食市场结构的演变》等20余篇。获黑龙江省历史学科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

 

中国史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梁玉多,男,1964年生,历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渤海国史)学术带头人。兼任中国朝鲜史学会理事、黑龙江省历史学会理事、阿城金上京研究会副秘书长等。从事中国史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渤海国史、东北古代史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及一般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多项。主要代表作:《渤海国经济研究》《勿吉靺鞨民族史论》《渤海国编年史》《谢文东》等;学术论文《关于渤海国经济生活的几个问题》《渤海遗民的流向》《定安国考》《论肃慎族系诸称谓的关系及勿吉的来源》《渤海的饮食习俗研究》《渤海遗民对辽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等。

 

高晓燕,女,1958年生,二级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东北史)学术带头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黑龙江省文化名家。主要从事东北史、中日关系史研究。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社科规划课题多项。主要代表作:《东北沦陷时期殖民地形态研究》《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中国受害者的控诉》《施毒与清毒:战时化学战及战后化学武器的处理》等。学术论文《论日军在东北准备化学战的罪行》《从国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谈日本的化学战责任》《日军遗弃化学武器综考——兼评“5•15”判决书》《东北边境军事要塞——日本侵略扩张的铁证》等。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

 

李随安,男,1962年生,历史研究所所长助理兼任中俄关系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中俄关系史)学术带头人。兼任中国中俄关系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从事中国史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中俄关系史、黑龙江地域文化等。主要代表作:《中苏文化交流史(1937—1949)》《中国的俄罗斯形象(1949—2009)》等;译著(合译)《台湾共产主义运动与共产国际(1924—1932)研究•档案》;学术论文《洪流与溪涧:中俄文化交流的不平衡问题》《瓦连京•拉斯普京的小说在中国》《苏中文化关系(20世纪50年代)》《1950年代中国教科书中的苏联形象》(合作)等。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

 

社会工作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黄红,女,1969年生,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教授。民政部首批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全国首批高级社会工作师。兼任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督导专委会副主任、医务社会工作专委会副主任,省社会工作协会会长、省社会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政部、省科技攻关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十多项课题。主要代表作:《企业文化》、《社会工作督导案例解析》,并担任国内首套《社会工作督导系列教材丛书》编委会副主任成员。学术论文《改制后东北国有企业工人的社会心理困境分析》《改制后东北国有企业社会工作的介入空间探析》等。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项、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民政部社会工作案例一等奖1项。

 

原文标题: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hlass.org.cn/xwjj/gg/2022/09/304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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