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第一条 招生规模
我院2021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20年为58人,供参考)。
第二条 招生专业
我院研究生招生专业为警务硕士,研究方向为禁毒。
第三条 学制、学习形式及学历与学位获取
警务专业硕士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为1-3学期每学期集中授课6-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学员学习期满,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完成警务训练与警务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要求的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双证即: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有关费用
学员学习期间须交纳培养费用。三年的学费总额:24000元/生;住宿费总额:4800元/生。在校期间,不转户籍、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工资待遇原则不变,医疗费由学员所属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第五条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学历条件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均可报考: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毕业满2年(截至2021年9月1日)或以上;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截至202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六)报考人员须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第六条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代码:0353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详见教育部公告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查询,按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云南警官学院官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要求报名。
(三)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缴纳报名费;
2.到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照相。
(四)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
按教育部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1.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截至2021年9月1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2)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对考生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评价;
(3)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第七条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 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单位原因暂时没有警官证的凭工作单位政工部门证明警察身份;
(四)《2020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须加盖本单位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五)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面向全国在职人民警察招生,不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
(六)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第八条 考试
(一)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以教育部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布时间为准,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警务硕士专业基础(332)、警务硕士专业综合(438)。
(二)复试。复试工作事宜我院在复试阶段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复试科目为:警务综合、英语。
(三)同等学力考生进入复试阶段后,需加试《侦查学》、《刑事诉讼法学》两门课程笔试。
第九条 录取原则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由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的总分和单科基本成绩要求;
(二)按照我院的招生规模,以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三)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四)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第十条 招生管理及其他
(一)学院成立以主管校领导、纪委、研究生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工作要求,制定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全程信息公开、并接受纪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 我院不提供初试相关参考书籍,不举办考研辅导班,相关参考资料请考生自行到书店购买或向出版社邮购。
(三) 如咨询研究生招生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与院校联系: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邮政编码:650223
联系部门:云南警官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代码:11392
联系电话:0871-65138760
联 系 人:伍老师
学院网址:http:// www.ynpc.edu.cn
电子邮箱 :ynjgxyyjsb@163.com
欢迎报考云南警官学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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