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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中医药人才。
 
  二、培养类型及所在校区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0”或“101”或“030”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主要集中在含浦校区进行培养。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5”或“125”或“085”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集中在含浦校区集中授课,医学临床类专业学位主要在各附属医院和非直属附属医院培养。
 
  三、学制、学习方式
 
  1.学制三年
 
  2.全日制全脱产学习
 
  四、招生规模
 
  我校2019年拟招生规模为843名,其中包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5人、七年制转段计划464人以及接收推免生等。(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规定的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即往届生本科毕业生)。
 
  (3)同等学力考生: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硕士研究生必须具备统招5年全日制本科(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的医学对应专业背景(不含药学、中药学、医学技术等非临床类专业).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进行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上述专业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受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的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报考。
 
  (3)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收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的专业(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报考。
 
  (4)基础医学专业接受中医学、临床医学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的专业(生物、检验等相关专业)报考。
 
  (5)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252”)硕士研究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生物医学工程和食品工程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52”)硕士研究生可接受计算机、食品科学、生物工程等理工类专业报考。
 
  (7)报考攻读护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4”)硕士研究生,要求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五、报考条件”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四年(2015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3)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学术报告)或已成为工作单位的业务骨干。
 
  (4)经本单位和两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注:单独考试拟招生4人,我校学术学位的部分学科、专业可进行单独考试的招生。
 
  8、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大部分学科专业(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不同数量的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有意向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我校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出拟录取的通知,考生需在推免生公示系统中网报和网上缴费,不再在统考生网报中报名和缴费,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硕士生招生信息(http://www.hnucm.edu.cn/yjsc/)。
 
  注: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31日(9:00-22:00),预报名:2018年9月24-27日(9:00-22:00)。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
 
  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否则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9月份已经网报无法缴费的考生,在此期间要再次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3.现场确认:2018年11月5-8日(仅指选择湖南中医药大学作为考点的考生,具体时间详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报考公告或各报考点公告,选择湖南省以外考点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所选报考点公告)。
 
  4.注意事项:
 
  (1)我校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两类,考生报考时,请注意区分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尤其是“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
 
  (2)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与真实信息不符,一律不予准考或录取,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报考非定向类别(代码为“11”)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入学前到校,且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8年11月2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网报时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6)考生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以及联系电话,直至收到录取通知书前电话和地址请勿随意变更。
 
  (7)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的公告,选择湖南中医药大学作为考点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具体时间见后期公告。
 
  七、考试科目
 
  1.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数学二(150分);综合科目(300分,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综合科目涵盖课程如下:
 
  ①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请参考教育部[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指定考试大纲。
 
  ②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请参考教育部[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指定考试大纲。
 
  (2)学校命题科目:
 
  中医综合(300)、西医综合(300)、中药综合(300分)、药学综合(自命题)(300分)、护理综合(300分)、管理学综合(300分)、生物综合(300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50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概论(150分)、生物工程(150分)、食品化学与营养学(150分)、医学信息学(150分)。综合科目涵盖课程如下:
 
  ① 中医综合: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中药学。
 
  ② 西医综合:含病理学(含病理生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诊断学。
 
  ③ 中药综合:包括中药药理学、中药化学、中药学、中药鉴定学。
 
  ④ 药学综合(自命题):包括药理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药学。
 
  ⑤ 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⑥ 管理学综合:管理学原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
 
  ⑦ 生物综合: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含免疫学)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此外,同等学力考生(请在报考备注信息中如实写明获得学历的形式),以及2019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加试大学本科2门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如下表:


学科

考试科目

备   注

中医学

(含基础、临床)

中医诊断学

中诊专业为中医内科学

方剂学

方剂专业为中医内科学

中西医结合

(含基础、临床)

中医诊断学或西医诊断学

必须选择一门西医科目

中医内科学或西医内科学

药学

药物合成、药剂学

 

中药学

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

 

护理

健康评估、护理教育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中国近代史

 

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

食品工程

食品工艺学

 

食品分析

 
  八、考试时间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时间:2018年4月中旬左右,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等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九、学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交纳学费,我校学费标准按照(湘发改价费[2018]99号):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
 
  3.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000元/人.年
 
  4.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人.年。
 
  如在2019招生年度湖南省出台新的文件,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收费标准以最新文件为准。
 
  十、住宿标准
 
  我校研究生住宿为四人间学生公寓,带有独立卫生间,寝室装有空调。具体住宿收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
 
  十一、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省级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分别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有关奖助学金的等级设立、奖励标准、覆盖范围以及实施管理办法等内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十二、就业政策
 
  1.定向就业:根据定向就业协议要求,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非定向就业:根据国家就业有关规定,研究生毕业后自主择业。
 
  我校研究生就业情况整体较好,就业率位于湖南省内高校前列,毕业生主要去向为医疗单位、高校、企事业单位。
 
  十三、联系方式
 
  如有疑难问题,请电话或来信联系。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459412  88459413(传真)
 
  如在2019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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