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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高等师范院校。近年来,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在研究生教育层面上不断优化学科结构,被评为湖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现设有20个教学院,68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550余人,其中现有专任教师939人,教授128人,副教授29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42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
 
  2019年,我校共有10个一级学科和7个专业学位类别,共有70多个二级学科(领域/方向)面向全国招生。所有学科均招收定向和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同类别硕士研究生学制见下表。
 
  2019年我校计划招生400人左右(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报考信息详见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grad.hbnu.edu.cn)
 
  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览表


类别

学习形式

学制

学硕

全日制学硕
非全日制学硕

3年
3-4年

专硕

全日制专硕
非全日制专硕

3年
3-4年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者报考湖北师范大学!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2019年9月入学前)可毕业本科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基础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原单位或培养单位同意。
 
  4、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外,还须有教育学科的学历、专业背景或已有教育从业经历。
 
  二、网上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研招办。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不要错过网报时间,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22:00。部分省份地区要求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的也请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未网上缴纳报名费的,不得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费后,考生不可修改关键信息,信息修改后导致报名费金额变动的也不能修改。
 
  三、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配合报名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的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查、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配合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至学校研招办后,才准予考试。
 
  3、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初试
 
  1、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课一(150分或300分)和专业课二(15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湖北师范大学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初步定在2019年3月下旬至4月中上旬。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以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④其他需要复试时由学校或院系考察的内容。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参加复试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
 
  1、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定向生优先录取。
 
  2、新生应按时报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入学资格:(1)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不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2)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入学时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3)政审不合格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
 
  3、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鄂价费规【2014】11号)文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年度收取,标准为: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
 
  (3)住宿费:1320元/年。
 
  具体费用以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
 
  2、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2)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每年分10个月发放,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享受(人事档案未到校的除外)。
 
  (3)学业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按《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和比例进行评审。
 
  (4)单项奖学金: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可参评或申请各类单项奖学金,1000-5000元/项。
 
  科研创新项目经费: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1000-3000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6)“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可申请三助一辅(助教、助管、助研、辅导员)岗位津贴,2000-5000元/年。
 
  (7)困难补助:家庭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经绿色通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申请困难补助。
 
  (8)外派游学项目:推选在校优秀研究生参加孔子学院外语教师或志愿者交流活动等国外游学项目。
 
  以上奖助政策以当年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为准。
 
  九、其他事项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研究生按“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回定向单位就业,学校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5、考生可通过我校研招微网或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www.grad.hbnu.edu.cn)查阅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和复试科目、参考书目等信息;或直接与相关院系联系咨询报考事宜。校内各培养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招生专业目录。
 
  6、其他未尽有关事项,请参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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