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以其分布在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的40个研究所为依托,坚持“立足科研、质量为本、科教兴农”的办学理念,以“院所结合、两段式培养”为特色(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招生、授课和学位授予,课程学习期间由研究生院实行全方位管理;课程结束后跟随导师进入研究所开展课题研究,直到完成毕业论文,在所期间,研究生主要由各专业研究所负责管理,研究生院进行辅助管理。),经过近40年的探索和发展,现已形成包括博士、硕士、留学生、专业学位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在内的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截至2018年9月,在读研究生6060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14194人,他们为我国农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农业科学院现有两院院士13人,导师2004人,其中博士生导师710人。导师队伍中,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2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4人,中华农业英才奖获得者7人,农业科研杰出人才82人,“青年英才计划”入选者和候选人109人。任课教师450余人,其中近70%教师为我院导师,30%聘请周边高校知名教授、专家和学者授课。
中国农业科学院现有学科涉及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4大门类,涵盖了18个一级学科,其中有生物学、生态学、农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和农林经济管理11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5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6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另外还有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院参评的14个学科全部上榜,其中作物学、植物保护、畜牧学及兽医学4个学科被评为A+,生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两个学科被评为A-,A类学科占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60%。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1999年被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获“北京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有4篇博士学位论文荣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6篇获提名,2篇获“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以来,以农学门类第一名连续多年荣膺“中国一流研究生院”。
2019年,中国农业科学院37个研究生培养单位计划在近50个学科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500余名,在农业硕士、兽医硕士、图书情报硕士以及工程硕士(食品工程)4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0余名(上述数字均包含拟接收的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而定,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欢迎广大青年学子踊跃报考!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与培养模式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我院招生专业目录内所有学术学位型专业及专业学位领域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学位领域均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需在校完成。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以分多个学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每学期课程学习时间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论文研究阶段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间由研究生院实行全方位管理;课程结束后跟随导师进入研究所开展课题研究,直到完成毕业论文。在达到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规定后,按招生类别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注明学习方式)及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
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相关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应首先取得毕业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按要求登录我院推免生申请系统(网址:http://yz.gscaas.net.cn)预报名,由研究所审核并组织复试,同时考生须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报名、缴费和确认录取等程序。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体要求请参见我院2019年招收推免生公告。
(二)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第二,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含)以上文章;第三,报考专业(领域)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不含推免生)。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报名。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并确保其在2019年6月30前有效,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北京考点为2018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请考生及时关注当地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院发布的有关公告。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考生,可选择中国农业科学院报考点(考点代码:1176),并请在规定时间到我院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选择其他外省市报名点的考生,请按当地招生部门要求,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我院实行按研究所、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报名考试,考生通过复试后与导师双向选择的招生录取办法。报名前请考生仔细阅读《中国农业科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各研究所、各专业(领域)招生导师信息查询方法:进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就业→招生信息→导师信息,或登录各研究所网站查询。
五、初试
1.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考试地点:报名点选择中国农业科学院(报名点代码:1176)的考生,到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参加考试;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考试。
4.招生研究所、专业(领域)、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等为全国统一命题;其他科目均由我院自主命题。
六、复试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各研究所在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下分别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均由各研究所自行规定,并在复试前通过网站向考生公布。
1.复试分数线:进入我院各研究所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一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各研究所可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分数线的本研究所复试线。
2.复试时间:一般在2019年3月-4月,具体时间由各研究所规定。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笔试科目由各研究所自定。复试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具体科目由报考研究所规定,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研究所根据本所生源情况和专业特点,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为40%。
5.我院各研究所将在复试时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调剂政策
我院调剂原则:先院内、后院外。根据各研究所和各专业(领域)的实际需求,对一志愿报考我院且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优先在院内各研究所之间调剂。
报考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之间的调剂政策,根据教育部规定并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由各研究所分别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经过初试、复试、体检等环节,各研究所在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状况的基础上,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决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非定向往届考生须在人事档案到达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等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制
我院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符合规定的经批准可提前1年毕业。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学习时间者,经批准最长可延期1年毕业。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经批准最长可延期2年毕业。
十一、学费及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院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8000元/人/年。凡我院各研究所录取的推免生均免一年学费,优秀推免生免三年学费。
我院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100%覆盖)、研究生院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研究生院助学金、导师助研津贴、“三助”津贴和特困生补助,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可登陆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我院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奖助体系和在学待遇按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相同标准执行。
十二、就业
定向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三、其他
1.我院录取的兽医学科(含学术型兽医学及专业学位兽医硕士)硕士研究生统一到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兽医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网址:http://cvmgscaas.cn )入学报到、安排住宿并进行第一学年课程学习。其他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在北京入学报到,课程学习期间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住宿。
2.我院实行院所两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直接与报考研究所联系咨询(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http://www.gscaas.net.cn/Html/2013_10_15/2160_2357_2013_10_15_86939.html )。
3.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如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方案、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http://www.gscaas.net.cn,http://www.caas.cn。
4.我院招生单位代码:82101;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62162692,82106766,82106609(传真);电子邮箱:yzb@caas.cn。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符合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持《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领取网报校验码,并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寄送至我院招办公室。
6.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历年真题及参考书目或办理邮购业务。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接待咨询。
7.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