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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19考研招生简章:复旦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 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 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 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 6300 名左右(含推免生),录取 时将视生源状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全校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 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 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 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合同就 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 2 年至 3 年。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 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 220 号)、 新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 2005 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 东安路 130 号、131 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825 号、826 号)。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 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9 年 9 月 1 日, 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 业生, 通过 8 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 并经报考 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按下列规定 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 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 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 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 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2 号) 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5.如无特别规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招生方向 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 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 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 在职人员; 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 经考 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 单位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 业的硕士研究生。

3. 我校招收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为: 020204 金 融学、 050301 新闻学、 060200 中国史、105400(专业学位)护理。

(四)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 报考要求。

(五)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外籍研究生的报考 条件和招生办法,另行规定。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 报 名 网 址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公 网 网 址 : http: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 不再补报, 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 天 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二)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跨学科报考;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 系、专业和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 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 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 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 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 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 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 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 历(学籍) 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 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网 ”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 时提交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现场确认”第 3 项规定。

5.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 的 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我校,应选择工作或户口 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手续。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 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最近六个月的上海社保记 录。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本条“高 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 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 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现场确认

1.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以外,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 报名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 证书(往届生),于 2018 年 11 月 10 日前(具体时间以当地公布为准) 到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缴费和拍照 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我 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进行报名确 认,完成上传照片(JPG 格式, 150*200 像素, 大小 30k 以内,淡色背 景,入学后即以此作为校园证件照片)、缴费和确认报考信息等步骤。 网上确认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10 日,具体时间和网上确认的详 细提示事项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

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 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届时应带 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3)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 须按照该 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 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前述报名条件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5)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 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 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 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 各科目试题满分 分别为 100 分、 100 分、300 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 100 分、 100 分、 150 分、 150 分),初试总分为 500 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 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 (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 联考综合能力)。入学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 500 分,其中工商管理、公 共管理、 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 300 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2.初试时间

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23 日(详见准考证标注内容。准考证打印办 法: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 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使用 A4 幅面白 纸,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 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复试。

3.初试地点

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 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以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 4 种专业 学位考生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 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 等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或预审) 时进行。各专 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复试 实施细则可浏览招生院系网页查询。所有考生复试时间暂定 2019 年 3 月中下旬,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以 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定向就业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签订定向 就业协议书。

九、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取消 入学资格。

十、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原则上为符合医师资 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 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 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 号) 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 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2016 年起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 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 相关 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 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达到研究 生培养要求者, 可取得“四证 ”,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 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学 费标准参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公示。

2.本校自命题综合考试内容:(1)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职业  卫生与职业医学、流行病学、医用统计方法、营养与食品卫生学;(2) 药学基础: 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3) 药学综合: 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4) 生物学综合:细胞生物学、遗传学, 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生理学; (5)生物医工综合: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数据结构、模拟电子技术基  础、 C 程序设计;(6)卫生管理综合:医用统计方法、社会医学、卫生 事业管理学;(7) 口腔综合: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口腔  颌面外科学,牙体牙髓学,牙周学, 口腔修复学;(8)护理综合: 护理 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9)基础医学综合:生理学, 生物  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 病理生理学,病理学;(10)临床

医学综合: 生理学, 生物化学, 内科学(含诊断),外科学;(11)中西 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不考针灸部分)、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基 础、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十一、其他说明

1.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学术学位硕士 生每生每学年 8000 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年 7000 元),按学年收 取。(2)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现行学费  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www.cwc.fudan.edu.cn/) “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

2.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津贴、国家助 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等组成,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http://www.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 最新信息。

3.我校从 2019 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 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 ”、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 才培养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 ”、“人 才工程预备队(一期) ”等专项外,不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 住宿, 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 住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 招生计划) 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计划数参照 2018 年 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2019 年上述两项专项招 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 整。

5.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标注“(专业学位)”字样的为 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其专业代码的第三位数是“5 ”;没有标注“(专业 学位)”字样的都是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6.凡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后面带“★”者为我校自设专 业。

7.若 2019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 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 也将 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1.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代码: 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邮政编码 200433)

电话:(021)65642673 或 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2.申诉渠道:

部门名称:监察处

电话:(021)65642601

邮箱: jiancha@fud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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