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经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财经类硕士授权单位,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60年。学校秉承“诚以修身、信以立业”的校训,坚持“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的服务宗旨,注重内涵式发展,着力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学校从2012年起培养硕士研究生,通过十余年的努力,研究生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有应用经济学、区域国别学2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会计、金融、税务、审计、数字经济、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翻译、保险、公共管理、应用统计、旅游管理、法律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校研究生6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我校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财经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财经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5年,我校拟计划招收考生892人,其中全日制拟招收637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4人)、非全日制拟招收255人。各招生专业具体人数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计划招收人数(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
125300 | 会计 | 167(4) | 0 |
125700 | 审计 | 0 | 35(3) |
025100 | 金融 | 50(3) | 30(0) |
025500 | 保险 | 20(0) | 30(0)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60(0) | 0 |
025800 | 数字经济 | 40(0) | 20(0) |
025400 | 国际商务 | 40(0) | 20(0)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50(0) | 0 |
055100 | 翻译 | 20(0) | 0 |
140700 | 区域国别学 | 30(0) | 0 |
025300 | 税务 | 30(4) | 0 |
125200 | 公共管理 | 20(0) | 50(0) |
025200 | 应用统计 | 20(0) | 0 |
125400 | 旅游管理 | 50(0) | 30(0)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20(0) | 20(0) |
035102 | 法律(法学) | 20(0) | 20(0) |
合计(人) | 637 | 255 |
2025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相关专业考试科目与复试参考书目以各专业单独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具体见广西财经学院主页。
四、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了满足以上条件,还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了满足以上条件,还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6.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了符合以上四点要求,还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广西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广西招生考试院和报考点的公告。
(2)网上确认要求
①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②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详细流程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1.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视专业而定)。各专业考试科目见表2。
专业名称 | 科目代码 | 考试科目 |
1253会计 | 199 | 管理类综合能力 |
204 | 英语(二) | |
1257审计 | 199 | 管理类综合能力 |
204 | 英语(二) | |
0251金融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
204 | 英语(二) | |
396 | 经济类综合能力 | |
431 | 金融学综合 | |
0255保险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
204 | 英语(二) | |
396 | 经济类综合能力 | |
435 | 保险专业基础 | |
0202应用经济学(学硕)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 英语(一) | |
303 | 数学(三) | |
801 | 经济学 | |
0258数字经济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
204 | 英语(二) | |
396 | 经济类综合能力 | |
804 | 数字经济专业基础 | |
0254国际商务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
204 | 英语(二) | |
396 | 经济类综合能力 | |
434 | 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 |
0552新闻与传播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
204 | 英语(二) | |
334 |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 |
440 | 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 |
0551翻译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
211 | 翻译硕士(英语) | |
357 | 翻译基础(英语) | |
448 |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 |
1407区域国别学(学硕)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
241 | 【区分研究方向】越南语 | |
242 | 【区分研究方向】泰语 | |
201 | 【区分研究方向】英语(一)    | |
610 | 区域国别学综合 | |
811 | 东南亚概况              | |
0253税务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
204 | 英语(二) | |
396 | 经济类综合能力 | |
433 | 税务专业基础 | |
1252公共管理 | 199 | 管理类综合能力 |
204 | 英语(二) | |
0252应用统计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 英语(一) | |
303 | 数学(三) | |
432 | 统计学 | |
1254旅游管理 | 199 | 管理类综合能力 |
204 | 英语(二) |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 英语(一) | |
398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 |
498 |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 |
035102法律(法学)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 英语(一) | |
397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 |
497 |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时间
预计在2025年3月-4月。复试时间、地点及复试方式以我校校园网主页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为准。
2.复试名单
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按照初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3.复试内容
届时详见我校复试通知。
4.调剂
届时详见我校调剂通知。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管理类专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要求以及初试加分情形,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相应体检要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1.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查、初试、复试、政审及体检等方可录取。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并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3.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及体检结果报告弄虚作假者;
(3)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八、学制
   本招生单位所有全日制、非全日制和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均为三年学制。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各学位点学费依据广西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具体见各学位点招生简章。
(二)奖助学金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办法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一)培养校区
我校目前有明秀校区和相思湖校区。会计、审计2个专业学位点培养地点在明秀校区,其余13个学位点培养地点在相思湖校区。
(二)住宿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住宿地点与培养地点相同。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一、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
电话:0771-3821332。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邮编:530007。
网址:http://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yjsc/home.xhtml
邮箱:CYYZ2017@163.com。
2.会计与审计学院(会计硕士、审计硕士)
电话:0771-3844053。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0号;邮编:530003。
网址:http://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mpacc/home.xhtml
邮箱:gxcympacc@163.com。
3.金融与保险学院(金融硕士、保险硕士)
电话:0771-3385646。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邮编:530007。
网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jrybxxy
/index.html
邮箱:jrxy@gxufe.edu.cn
4.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电话:0771-3385641。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邮编:530007。
网址:http://www01.gxufe.edu.cn:81/czggglxy/default.html
邮箱:gxufeMT@gxufe.edu.cn
5.经济与贸易学院(应用经济学硕士、数字经济硕士、国际商务硕士)
电话:0771-3385616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邮编:530007。
网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jmxy/index.html
邮箱:caiyuanjingmao2011@163.com
6.中国-东盟统计学院(应用统计硕士)
电话:0771-3370523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邮编:530003。
网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dmtjxy/index.html
邮箱:zgdmtjxy@163.com
7.商务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区域国别学硕士)
电话:0771--3828382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邮编:530007。
网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swxy/index.html
邮箱:gxufeswy@126.com
8.工商管理学院(旅游管理)
电话:0771-3385685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邮编:530003。
网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gsgl/index.html
邮箱:gxcygsgl@163.com
9.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新闻与传播硕士)
电话:0771-3385675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邮编:530007。
网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xwcb/index.html
邮箱:gxufeMJC@163.com
10.法学院
电话:0771-5771586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邮编:530007。
网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fxy/index.html
邮箱:leiyuchu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