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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考研招生简章: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全日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面向国家税务机关、企业、财税咨询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人才需求部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富有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税收征管与稽查、税务代理与筹划、企业涉税事务管理等岗位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拟招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0人(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8人。推免生如接收不到18人,剩余名额将自动转为统招名额)。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5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单位代码为“14596”,报考点代码为“117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具体注意事项详见我校网上报名公告。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应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的要求为准。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的方式、时间、要求待定,请考生届时关注我校网上通知。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考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六、考试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我校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时间和考试时长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经济类综合能力。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税务专业基础》由我校税务硕士教育中心自行组织命题,自行组织命题原则依照教育部颁布的课程大纲,参考书目等相关信息请关注我校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网站(https://mt.ucass.edu.cn/)。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报考我校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考生应按照考场规则和报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定。复试办法及程序,请关注我校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网站的相关公告,或向我校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咨询。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请在报名前与税务硕士教育中心联系确认是否加试。

(三)少数民族考生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要求。

我校税务硕士教育中心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我校复试的具体要求依据教育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制订,届时将发布我校2025年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五)复试时进行的笔试科目名称等信息,请向我校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咨询。

八、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的调剂复试相关信息将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发布后在该中心网站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九、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复试通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考生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会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我校税务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制为2年。

为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加强实践教育,本专业将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在第一学年的课程结束后选拔部分学生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高等研究院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实习等部分学段培养。

十三、我校奖、助学体系及学费

2025年我校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金体系,详情请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网站—学生工作—学生工作部—规章制度栏目查看。

我校录取的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24000元/年。

十四、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硕士研究生住宿安排3人间或4人间。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专项计划及特殊情况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三)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五、联系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税务硕士(MT)教育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应用经济学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

电 话:010-81360499

电子邮件:mtec@ucass.edu.cn

网 址:https://mt.ucass.edu.cn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应用经济学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

二○二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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