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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考研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2025年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自2024年开始招收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258S1。

2025年,我院继续招收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请考生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5年硕士专业目录。因教育部暂未下达2025年总规模,实际招生人数会因国家下拨招生计划和实际报考人数等因素有所调整。

一、学院和专业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成立于1983年,由中国人民大学与原国家劳动人事部联合创办;2000年隶属关系归为中国人民大学。在四十一年的发展历程中,劳动人事学院创造了若干个“第一”:1993年在全国率先将人事管理专业改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994年设立全国第一个劳动经济学博士点并首次招收博士生,2003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成为全国唯一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培养体系的学科,2021年成为全国唯一获批“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学院。

劳动人事学院是中国劳动科学研究的最权威学府,是国内相关学术领域最早的开创者,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力资源最佳管理实践的推动者。在人民大学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劳动人事学院以“劳人之事,成人之美”为使命,以“七型劳人,七星学院”为愿景。现有劳动经济、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和职业开发与管理五个系;设有组织行为学研究所、人力资源开发与评价中心、领导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中国就业研究所、劳动关系研究所、中国人力资本审计研究所、人力资源服务研究中心、人大-罗格斯全球雇佣与工作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建有数据与案例研究中心、人力资源与领导力开发中心;拥有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和劳动经济学四个本科专业;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关系四个硕士点;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四个博士点;与其他院系共享一个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劳动经济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社会保障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劳动人事学院专业所涉的学科全部获评为A+。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业硕士,基于“劳人之事,成人之美”的学院使命,借助中国人民大学深厚的人文底蕴和顶级的学科实力,依托劳动人事学院多学科交叉优势,提供系统而创新的课程设置,结合数智化前沿,明确实践化导向,创设课程导师与实践导师的双导师制人才培养体系,高度契合了我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需要,培养具备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业务思维、创业精神、战略意识、团队合作、国际视野、专业素养的复合型领导人才。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可浏览:

(一)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称“教育部研招网”;

(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pgs.ruc.edu.cn,以下称“人大研招网”;

(三)搜索微信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订阅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

阅号)发布的信息。

三、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2025年,我院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初试方式为

(一)全国统一考试;

(二)推荐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达到相应级别水平;复试时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提交相当于所报考专业学士学位水平且字数不少于1万字的论文1篇,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3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名程序

(一)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根据我校要求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填报志愿、复试确认、复试缴费和待录取确认等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报考点公告。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人大研招网”和“教育部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且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时请注意查看招生专业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除“强军计划”外,我校不接收在职军官(含警官)攻读硕士研究生。

(9)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2)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密切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

(3)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4)在职考生报名时无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与所在单位因报考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如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阅档案,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提前10天左右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请注意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在参加复试时备用。

七、考试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对初试所使用的文具,《准考证》上会做出具体规定,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 初试地点: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科目二:英语二(满分100分)

科目三:基础理论(满分150分)

科目四:劳动科学综合(满分150分)

6.初试成绩查询:

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和“人大研招网”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查询。

7.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二)复试

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实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2.复试信息发布。我校将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初试成绩总体分布等情况,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提出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请考生于2025年3月登录“人大研招网”查询复试基本要求,并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按要求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3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查阅复试通知或我院官网。

4.复试内容:复试将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具体考核形式和标准我院将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确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复试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专业课和综合素质考核;

(2)外语能力考核(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跨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学科门类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 100 分。具体科目复试前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的具体考核形式、科目组成、分值及合格标准由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并在复试前另行通知。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根据我校要求向我院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等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6.在必要时,我校可再次组织复试。

八、录取程序

(一)拟录取

1.综合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4.在被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将于 2025 年 7 月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学习及就业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2025年,我院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九、培养校区、住宿情况和奖助制度信息

参照学校招生简章执行。

十、学费标准和学习年限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88000元/生·学年。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十一、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和“人大研招网”,及时发布信息公示。

十二、违规处理

(一)报考纪律

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考试纪律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

2.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3.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若教育部和我校在 2025 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公布。

十四、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网址:http://slhr.ruc.edu.cn/

劳动人事学院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123专业学位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劳动人事学院咨询电话:010-62510320,魏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崇德东楼四层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 010-62511301。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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