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硕士025500
学科点简介:保险硕士教育中心隶属于广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保险硕士教育中心是首批获得国务院授权的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目前有专兼职教师45人,其中33人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校外导师21人,建有10个实习实践基地。保险硕士2011年开始招生,培养了毕业研究生226人,就业范围包括政府机构、保险公司、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我们注重研究生的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突出保险实践导向,整个培养过程将与实务部门共同完成,以打造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为目标,并形成“研究式学习、问题导向性实习”的培养特色。请考生注意,本专业在研究生院佛山分院也有招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研究生院佛山分院与广州校区相同的专业初试进入复试划定相同分数线。研究生院佛山分院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单独下达,复试单独组织,录取单独进行。
培养目标:面向各类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经济学基础知识,具有从事风险评估与管理、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精算、保险财务管理和保险运营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保险学研究、保险法律制度与监管、宏观经济政策、保险财务分析、风险管理研究、社会保障研究、财险与责任保险、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保险数理基础、保险营销战略研究、保险前沿研究、海上保险、专业英语、信用风险研究、保险大数据分析、年金与养老保险、团体保险研究、保险精算、资产负债管理等
就业方向:保险企业、保险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保险监管部门、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部门、政府管理部门、各企业风险管理部门等。
考试题型及相应分值:
《保险专业基础》
(1)名词解释(15题,每题3分,共45分)
(2)问答题(9题,每题5分,共45分)
(3)论述题(4题,每题15分,共60分)
《风险管理》
(1)问答题(5题,每题10分,共50分)
(2)论述题(2题,每题25分,共50分)
考试大纲
《保险专业基础》
《保险专业基础》考试大纲概述:
保险专业基础:包括经济学、金融学和保险学原理三部分,其中经济学部分占40%,包括消费者行为理论、生产理论、市场均衡、成本理论与宏观经济学基础等;金融学基础占20%,包括货币与货币制度、信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货币政策等;保险学原理占40%,包括风险与保险、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保险经营、保险市场等。
一、经济学的考试范围(占总分40%)
(一)需求、供给与市场均衡
1、需求与需求函数,需求定律,需求量的变化与需求的变化;
2、供给与供给函数,供给量的变化与供给的变化;
3、弹性的定义,点弹性,弧弹性,弹性的几何表示;
4、需求价格弹性、需求收入弹性、需求交叉弹性;
5、市场均衡的形成与调整,市场机制的作用;
6、需求价格弹性与收益。
(二)消费者行为理论
1、效用的含义,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效用的基本假定;
2、总效用与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3、无差异曲线、预算线与消费者均衡;
4、替代效应与收入效应。
(三)生产理论
1、生产函数,短期与长期,边际报酬递减法则;
2、总产品、平均产品与边际产品,生产的三阶段论;
3、等产量线、等成本线与生产者均衡,生产的经济区;
4、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四)成本理论
1、会计成本与经济成本,会计利润与经济利润;
2、短期成本函数与短期成本曲线族;
3、长期成本函数与长期成本曲线,规模经济与规模不经济,规模报酬的测度与变化规律;
4、长期成本曲线与短期成本曲线的关系,成本曲线与生产函数的关系。
(五)宏观经济学基础
1、国民收入核算;
2、GDP的概念与核算范围;
3、GDP的三种计算方法;
4、GDP与GNP的关系。
二、金融学基础考试范围(占总分20%)
(一)货币与货币制度
1、货币的起源与货币形态变迁;
2、货币的本质及形式;
3、货币的职能;
4、货币制度构成要素;
5、货币制度类型。
(二)信用
1、信用的主要形式及其含义、特点和作用;;
2、信用工具的种类及特点;
3、信用对经济的影响;
4、利息率的定义及种类;
5、决定和影响利息率变化的因素;
6、利率的作用。
(三)金融市场
1、金融市场的概念、基本要素及分类;
2、金融市场的功能;
3、各类货币市场上的交易活动;
4、金融工具的种类及作用;
5、资本市场上各类证券的发行与交易。
(四)金融机构
1、 金融机构的概念、种类;
2、 我国现行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3、 各类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和功能。
(五)货币政策
1、货币政策的含义;
2、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3、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4、货币政策工具;
5、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三、保险学原理考试范围(占总分40%)
(一)风险与保险
1、风险及其特征与类型;
2、风险管理与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风险处理的方法和可保风险的构成;
3、保险的基本概念及其主要分类,商业保险与类似行为的联系和区别;
4、保险基金;
5、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6、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二)保险的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2、可保利益原则,各类保险的可保利益;
3、损失赔偿原则,被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的条件,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的限度,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和行使的条件,委付的成立条件;
4、近因原则;
5、运用保险的基本原则解决实务问题。
(三)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点;
2、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3、保险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4、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有效性;
5、保险合同的履行;
6、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争议处理;
7、保险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
(四)保险经营
1、保险经营的特点与原则;
2、保险费率的构成与厘定、保险费的计算与保险金额的确定;
3、保险展业与承保;
4、保险赔偿与给付;
5、保险准备金与偿付能力;
6、保险经营涉及的财务指标及其测算。
(五)保险市场
1、保险市场的构成,原保险市场与再保险市场;
2、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
3、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
4、保险市场的管理,政府监管与行业管理的内容;
5、我国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发展。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考试大纲概述:
风险管理:包括风险原理、企业面临的风险、风险管理的实践与目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的措施及选择等内容。考察学生对风险管理的基本思想、基本方法及本领域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注重对学生知识结构和理论功底的考察,尤其是对学生使用风险管理原理分析和处理风险事故能力的考察。
《风险管理》考试范围
一、风险原理
风险与不确定性
风险的主要学说
风险的度量
风险的本质
二、企业面临的风险
风险的分类
企业风险的主要类型
三、风险管理的实践
风险管理的起源与发展
风险管理的组织
风险管理的程序
四、风险成本与风险管理的目标
风险的成本
风险管理的目标
五、风险识别
风险源
风险识别的基本方法:风险清单
风险识别的辅助方法
六、金融风险分析
金融风险的类型与性质
市场风险的评估
七、损失分布与风险评估
常用的损失分布及性质
获得损失分布的一般过程
大数定律与中心极限定理
损失频率的估算
损失幅度的估算
所需暴露单位的数量
八、风险管理的措施
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的目标与理论基础
基本的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
基本的融资型风险管理措施
内部风险抑制
九、保险
保险的运行与作用
保险的原理:风险汇聚
风险汇聚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风险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风险的管理
十、风险管理决策模型
期望损益决策模型
期望效用决策模型
马尔可夫风险决策模型
随机模拟
十一、巨灾风险管理
巨灾风险的特点与趋势
巨灾风险保险与再保险
原文标题:025500 保险硕士 2021年专业目录
原文链接:http://yzb.gdufe.edu.cn/2020/0903/c4692a12128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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