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考生选择报考单位的重要依据,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环节,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修订考试科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论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修订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应是相应本科专业必修的主干课程,且至少应有三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命题教师,其中一名命题教师原则上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原则上报考人数连续2年少于10人的考试科目不再列入招生专业目录。
各学科设置的研究方向,应与2019版培养方案保持一致。各单位应根据硕士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科目,制定相应的考试大
纲,指定参考书目或参考资料,以便于组织命题和考生备考。
二、更新完善学院学科简介
各单位要在2020年学院学科简介的基础上,做好数据和信息更新,重点介绍各单位招生学科的现状、导师情况及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取得的最新成果。学院学科简介总字数严格控制在500字内。
三、工作时间安排
招生专业目录须经各招生学科科学论证、教授委员会严格把关、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送交研究生院。7月7日前,各单位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模板见附件1)、《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大纲》(模板见附件2)、《2021年学院学科简介》(模板见附件3)纸质版送交研究生院(院长和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盖单位公章),同时报电子版。研究生院汇总后统一修订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公布后,内容不得再更改。
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2782143(内线82143)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6日
原文标题:关于修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lgwindow.sdut.edu.cn/2020/0617/c1071a385525/page.htm
以上就是山东理工大学发布的《关于修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公告的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考研消息,请多多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