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商务部研究院)是商务部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咨询机构。商务部研究院的前身是1948年8月创建于香港的中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在7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研究院人求真务实、积极进取,为我国商务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商务部研究院是2015年中央确立的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单位之一,集经贸研究、信息咨询、人才培养、教育培训、新闻出版于一体,是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社会科学研究咨询机构。商务部研究院主要开展国际问题基本理论研究,世界经济及政治研究,外交关系与国际关系研究,国际贸易与对外经济合作研究,地区经济与国别经济研究及国内贸易和市场研究等,致力于为党中央、中央决策部门提供经济外交和商务发展领域的咨政报告和决策建议;为党中央、国务院政策出台和实施提供调研评估和分析咨询;为地方决策部门对外开放和创新发展提供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目前,商务部研究院设有21个研究所、21个研究中心和研究生院,共拥有近30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百余名高级研究人员。
商务部研究院1981年获批研究生学位授权和招生资格,1982年开始招生。40年来,研究院依托自身雄厚的科研力量和高水平师资队伍 ,秉承严格选才、育人为本、学研融合、开放合作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质量人才为宗旨,以提高研究应用水平为目标,逐渐形成了自身的学科特色和优势。研究院目前拥有应用经济学和农林经济管理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国际商务、金融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门类,目前在校学生人数约400人。研究院科研实力雄厚,教学水平领先,每年承担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及大型企业重大决策咨询论证项目和前瞻性、战略性、国际性的应用课题,具有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强大学科优势,同时把研究生教育培养与国家重大战略科研任务对接,为学生提供参与重大科研实践和课题研究的高水平、专业化平台。研究院以开放式国际化为办学目标,以打造具有国际战略思维和决策能力的精英人才为培养模式,以服务国际、国内商务领域为培养特色,为我国政府机构、驻外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科研教学单位培养了一批高端专业人才,在经济、国际贸易、国际商务、金融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4年,研究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招生的科学选拔、规范操作、择优录取,做好接收推免生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收专业
专业代码 | 学习方式 | 拟招人数 | 备注 |
020200 应用经济学 01 金融学 02 产业经济学 03 国际贸易学 | 全日制 | 15 |
课程学习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01 农业经济管理 | 全日制 | 4 | 课程学习在中国人民大学 |
025100 金融 01 国际投资理论与实践 02 金融工程 03 汇率与资本流动 04 资本市场与风险管控 05 国际金融与资本 | 全日制 | 12 |
课程学习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025400 国际商务 01 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02 跨国投资与跨国经营 03 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04 自贸区商务 05 跨境电子商务 | 全日制 | 15 |
课程学习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对于跨学科报考者,由研究院审定是否符合专业培养要求。
三、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研究院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学制两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3万元/人/年(学制两年)
(二)按照研究院制定的研究生奖助制度,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同时研究院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等其他奖助类型。
四、申请程序
(一)凡预计能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且有意申请推荐免试到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8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将以下所需申请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备注“个人姓名+所在院校”发至yzb@caitec.org.cn(邮件主题应为“申请推免+申请专业+姓名+联系方式”),提交研究院审核:
1、本人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由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加盖公章);
3、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证书,如有托福成绩或雅思成绩可同时提供;
5、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6、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
(二)2023年9月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报名、缴费。
(三)研究院研究生院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统一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者需于2小时内在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同时上交推免申请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程序
(一)复试由研究院根据申请情况组织实施。复试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二)复试环节主要根据学科、专业要求来确定复试内容,着重对基础知识、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及外语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三)本着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为原则,研究院根据考生的综合总成绩按照申请类别分别依序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确认
拟录取名单上的推免生须在名单公布后的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我院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允许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七、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由考生到其所在学校校医院或二类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资格审查
推免生入学时还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如有以下情况,将取消入学资格:
(一)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
(二)受到相关处分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四)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五)本科大四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六)毕业论文成绩在“良”以下的(不含良);
(七)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九、注意事项
获得研究院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个人电话畅通。如有变更,须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如因关机、停机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自负。
十、其它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十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64248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