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 符合本科所在高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热爱电影事业,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或艺术创作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符合各接收院系的各项规定。(见附件)
二、接收院系及专业
共涉及17个院系/研究院,32个研究方向。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见附件)
三、申请材料
1.《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见附件)
2.在读证明及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教务部门盖章)1份;
3.外语水平证明(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雅思成绩,或GRE/GMAT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一份);
4.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1份;
5.提交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或体现自身艺术创作水平的创作作品;
6.报考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见附件)
申请者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以本章程规定的接收外校推免的专业和院系报名为准),被通知准予参加复试的申请者,请在复试时携带以上所需的申请材料原件。
四、复试及体检
在“推免服务系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申请所需全部材料,按照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公示
我校将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由“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校园网研究生院网页(https://www.bfa.edu.cn/yanjiushen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申请者免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及录取
获得被接收资格的申请人本科毕业前须未受过任何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录取通知书将于入学当年7月中旬寄发。
七、其它
1.申请者须关注教育部和我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消息,考生可随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s://www.bfa.edu.cn/yanjiusheng/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283407(电话接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6:30)
提醒: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将我校研招办电话010-82283407设置为可接听号码。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