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在即,考研小伙伴们准备的如何,再忙也要记得关注院校官网的信息哦,尤其是目标院校的考研信息,千万不容错过。小编会及时更新各院校2023年的招生信息。下面小编整理了“2023推荐免试: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内容!快来看看!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23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考生2023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学术型硕士)、附件2(专业型硕士)、附件3(直博)中(主校区)化工学院部分。
招生专业指导教师专业方向可登录大连理工大学主页“师资概况”界面浏览,查询地址http://faculty.dlut.edu.cn/ 。
三、申请流程
申请者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申请我校:
方式一: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参加我学院学术夏令营(考核结果为合格)或参加我学院拔尖选拔计划合格→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申请者须提前自行联系导师,由导师填写《导师同意接收函》,并于2022年9月18号上午9点前交各系负责人。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已提交《导师同意接收函》的夏令营营员、拔尖选拔计划合格的同学,须在系统开通后的8小时内申报我学院,并在我院分别发出复试通知2小时内、待录取通知2小时内,分别完成复试、待录取确认,逾期未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确认者,优惠政策无效,需再次参加院系的面试选拔。
方式二:参加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及考核(考核结果为递补录取的)→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申请者可在9月18日12点前(过时,报名无效)登录我校预报名系统报名(已经在预报名系统报名的同学无需重复申报)。学院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在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中发布面试通知),申请者请于在9月20日前在预报名系统确认参加复试。
预推免复试通过后,学生自行联系导师,由导师填写《导师同意接收函》,并于9月26号上午9点前交各系负责人,同时学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学院,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排名、合格专业依次递补录取。
预推免生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10小时内报名我学院,并在我院分别发出复试通知2小时内、待录取通知2小时内,分别完成复试、待录取确认,逾期未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确认者,需再次参加院系的复试选拔。
方式三:直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申请者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我校。
审核报名申请材料后,在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进行电话联系,申请者请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超过规定时间取消复试资格。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复试情况确定其待录取资格,并向待录取的申请者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请在12小时内完成待录取确认,超过规定时间取消待录取资格。
学院分批次审核“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四、复试考核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
(1)预推免复试时间:9月21号-9月23号,各专业具体复试通知见链接http://chemeng.dlut.edu.cn/yjsgz/zsxx/tjms.htm
(2)第三种报名方式复试时间:具体复试通知见链接http://chemeng.dlut.edu.cn/yjsgz/zsxx/tjms.htm
2.复试方式:我学院接收推免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4、附件5。
五、复试内容及流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所有被录取的推免生须于2022年10月19日前向学院办公室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6)。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学院将不予录取。邮寄地址:大连理工大学西部校区化工综合楼D409,闫老师收。
2.综合面试环节
(1)英文自我介绍(时长3-5分钟)
(2)10分钟PPT介绍,介绍内容须包含:
本科学校、专业信息;专业排名信息;本科课程及成绩介绍;外语能力;参与科研创新类项目、竞赛情况;
其他信息等。
(3)评委与考生问答。
六、其他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无效。
(1)申请者提供的各项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存在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者。
(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2.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见《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gs.dlut.edu.cn/info/1156/12911.htm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闫老师
邮箱:hgyjszs@163.com
联系地址: 大连理工大学西部校区化工综合楼D409
原文标题:(主校区)化工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原文链接:http://chemeng.dlut.edu.cn/info/1119/116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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