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招收其他高校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左愿远、马刚
成 员:李长安、贺振航、杨颖川、曹志宏、王燕萍、郎曼、周正履
秘 书:许小花
工作地点:北校区西大楼III区515
联系电话:029-88202850
三、推免生基本要求: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五)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
四、预报名与复试
(一)预报名
1.即日起,意向考生可以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报名服务平(http://ehall.xidian.edu.cn/geapp/sys/wdyjsbm/entrance.do,点击“推免生预报名”进入)进行预报名复试合格后,学院予以预录取。
2.获得预录取通知的推免生9月28日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备注:如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时间不一致,以正式开通时间为准)
3.学院接收推免生分为两类:
(1)“优研计划”录取者
此类推免生复试成绩以“优研计划” 复试成绩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试;
(2)其他推免生:
未参加“优研计划”的推免生,通过预报名系统资格审查后,请尽快联系导师和学院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核内容:
面试:英语口语、专业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推免生录取
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已予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录取通知,推免生点击确认同意录取后,正式成为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推免生。
(一)“优研计划”录取的推免生:请于9月30日中午12:00前完成报名,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的第二天中午12时前点击确认同意录取。
(二)其他推免生:请于10月12日中午12:00前完成报名,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的第二天中午12时前点击确认同意录取。
(三)因导师招生名额有限,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取消录取通知,把录取机会留给其他推免生。
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四)奖学金:录取为我院推免生将优先评奖学金
外国语学院奖助金设置情况
奖助金类别 |
奖助金等级 |
金额 |
比例 |
国家奖学金 |
/ |
2万元/年 |
2.5% |
国家助学金 |
/ |
6000元/年 |
100%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5000元/年 |
40% |
二等 |
4000元/年 |
20% |
|
三等 |
2000元/年 |
20% |
|
三助岗位津贴 |
助研 |
研一: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实际上岗情况全额发放,50元/月 |
|
助研 |
研二:包括导师发放的金额和学校配套的金额。,150元/月 |
100% |
|
助研 |
研三:包括导师发放的金额和学校配套的金额,150元/月 |
100% |
|
助教 |
视工作量而定 |
||
助管 |
800/月 |
||
社会奖学金 |
由企业设立 |
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等级 |
金额 |
特等 |
2万元 |
一等 |
1.5万元 |
二等 |
1万元 |
注:获得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的就不再重复获得普通学业奖学金。
(五)二次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将在综合考虑已录取人数、学位类型等因素再决定是否录取。
我院拟接收二次报考推免生的学位类别为专业学位,学科限制为翻译专业。奖助金低于首次报考推免生一个等级。
六、信息公开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029-81891383 (学院)
029-81891244(研究生院)
七、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一)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二)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三)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四)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五)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六)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报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原文标题: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yjsy.xaut.edu.cn/info/1066/30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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