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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推荐免试:重庆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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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院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特提出我院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人数,按照《重庆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qu.edu.cn)上对外公布)严格执行。
 
二、接收工作组成员
 
1、领导小组
 
组长:蒲清平、何强
 
副组长:高微、宋福忠
 
成员:吴正松、杨永川、时文歆、陈猷鹏、卢培利、李宏
 
秘书工作小组:王岳川、郝梦冰
 
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资格
 
学院成立推免生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即获得复试资格,具体名单将于9月27日于我院官网主页公布。
 
四、复试规定
 
1、复试时间
 
我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时间于2020年9月29日9:00进行,不同考生具体复试时间随机确定,请考生提前查看相关规则。
 
2、复试费用
 
复试费 150 元/每人。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3、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我院将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面试,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请考生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4、复试内容
 
通过面试方式考核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英语水平面试(满分20分)和专业水平(含专业基础与专业综合)面试(满分8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
 
5、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专业水平面试成绩
 
6、成绩结果公示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公示网址:http://huanjing.cqu.edu.cn/。预计公示时间10月3日之前,公示3个工作日。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推免生接收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坚持对考生全面考核,实现保证质量、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录取顺序: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序;录取为学术型研究生或专业型研究生。
 
参加我院2020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通过考核,获优秀营员者,且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照夏令营通知上的政策执行。
 
3、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②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4)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含直博生)需在2020年10月12日-10月24日期间,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n/tm),进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我院相关专业填写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我院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及时处理,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申请人须保持手机畅通,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未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
 
4、拟录取名单公示
 
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推免生奖助政策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培养模式、以鼓励优秀为目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推免研究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 入学第一年可优先获得学校A等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在读期间可享受学校研究生助学金,具体办法以当年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2.  推免生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145 号)执行(见附件);
 
3. 在读期间可优先获得学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等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支持;
 
4. 可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5. 现有奖助政策如有调整,或还有其他奖助学金政策将另行通知。
 
七、复试监督与复议
 
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结果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经调查属实的申诉问题由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核查并给出复议结果,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投诉电话:023-65126160(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3-65123400(学院纪委办公室);邮箱:hjyjs2019@163.com。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文标题:环境与生态学院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原文链接:http://yz.cqu.edu.cn/news/2020-09/1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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