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2019年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程序
1. 网上报名。符合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必须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在9月28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我校的志愿;
2.资格审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实时关注并汇总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的考生情况,并及时将考生名单反馈至各学院。各学院对申请者个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接受复试通知。申请者应在10月25日前,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复试考核。申请者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根据申请情况分批组织,按照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拟录取确认。经复试合格的申请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待录取通知,同时,申请者应在10月25日前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需提交的材料
1.《沈阳建筑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奖助政策
1.所有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入学时均直接获得一等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其中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还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生源来源为本学科领域相近专业“985”高校,且所学专业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领先或接近本学科领域的,入学时可获得特等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
3.接收的推免生所学专业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领先或接近学校特色优势学科领域的,入学时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5000元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4.生源来源为本学科领域(学校特色优势学科除外)相近专业“211”高校,并在推荐学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50%(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的备案信息为准,下同)的,入学时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5000元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5.生源来源为本学科领域(学校特色优势学科除外)相近专业其他高校,并在推荐学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30%的,入学时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2000元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6.所有接收的推免生,毕业时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有关说明
1.已接收的推免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于次年3月20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手续。
2.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或接收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3.本办法如有与教育部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 邮编:110168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联 系 人:金 宁 徐 亭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s.sjzu.edu.cn/?actio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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