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调剂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研究生处负责调剂工作的组织;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调剂实施细则,并负责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2025年我校接收调剂学院及专业
三、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学院复试细则及调剂专业相关要求中规定的准予参加复试的条件。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参加初试的统考科目涵盖拟调入专业初试的所有统考科目,统考科目视为相同。
4.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学院应当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对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要结合其专业背景、报考学校专业情况、初试各科目成绩等因素综合衡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6.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否则无效。
7.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相关文件执行。
四、工作程序
1.研究生处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调剂信息(https://yjsc.huuc.edu.cn/zsgz/zsdt.htm),并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即时更新缺额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2.所有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等由学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具体以各招生学院缺额情况或调剂系统内公布的时间为准),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具体调剂办法详见各招生学院调剂实施细则。
3.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详见各招生学院调剂实施细则,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招生学院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复试前考生须与招生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
4.各招生学院将调剂复试安排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在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https://yjsc.huuc.edu.cn/zsgz/zsdt.htm)。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5.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名单,通过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调剂系统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待录取。
6.调剂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我校给考生预留充裕的复试或待录取确认时间,请及时关注并确保复试期间手机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复试或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
7.所有填报我校调剂志愿的考生,在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内,不办理考生申请解锁事宜。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8.符合初试成绩加分政策,在研招网申请并通过审核的调剂考生,需在填报调剂志愿后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招生学院提醒告知,同时把身份证、准考证、相关服务证、服务期满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合并整理为1个PDF文件)提交至招生学院,由招生学院报学校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初试成绩按加分后的成绩计算。
9.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必要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五、其他事项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75-2089850
邮箱:yjsc@huuc.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s://yjsc.huuc.edu.cn/。
2.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详见网页:
https://yjsc.huuc.edu.cn/info/1083/1072.htm
3.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为准。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南城建学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