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调剂政策
1.变更招生单位、报考院系所、报考专业、学习方式、专项计划五项内容任一项者即为调剂。调剂名额严格按照学校审定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确定。
2.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调剂。
3.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
4.初试单科成绩、总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二类地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初试统考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相同。英语一与英语二视为同一科目。
6.各专业调剂优先选择全日制统招本科生(非成人学历形式)且具有学士学位者,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在毕业时未能取得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7.申请调剂1051临床医学硕士考生须为五年制医学学位,且满足学校临床医学硕士各领域基本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1051临床医学;
申请调剂1057中医硕士考生须为五年制医学学位,且满足学校中医硕士各领域基本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1057中医或1059针灸。
8.申请调剂1002临床医学各专业考生需满足学校各专业基本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1002临床医学或1051临床医学;
申请调剂100302口腔临床医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应为口腔医学,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1003口腔医学或1052口腔医学;
申请调剂1005中医学各专业考生需满足学校各专业基本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1005中医学、1057中医或1059针灸;
申请调剂蒙医药学院1008中药学考生本科专业应为蒙医学、蒙药学、药物制剂(蒙授),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1008中药学、100513民族医学、105708民族医学。
9.申请调剂生物学(0710)各专业考生,本科专业为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类各专业、口腔医学、法医学、医学技术类各专业,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法医学各专业。
申请调剂基础医学院基础医学(1001)各专业考生,本科专业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类各专业、口腔医学、法医学、医学技术类各专业,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法医学各专业。
申请调剂基础医学院药理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为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类各专业、口腔医学、法医学,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法医学各专业。
10.申请调剂药学院各专业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药物化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应为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化学,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药学、中药学;
药剂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应为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临床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药学、中药学;
生药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应为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生物技术,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药学、中药学;
药物分析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应为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临床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药学、中药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应为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临床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药学、中药学;
药理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应为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中药学、基础医学,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药学、中药学;
中药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应为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临床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药学、中药学;
药学硕士:考生本科专业应为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临床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临床医学、中医学,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药学、中药学。
11.申请调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专业及公共卫生硕士考生其本科专业应为预防医学,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专业及公共卫生硕士。
12.申请调剂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本科专业应为管理学类(专业代码12开头)、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开头)、政治学类(专业代码0302开头)和社会学类(专业代码0303开头),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
二、调剂考生志愿确定
1.对申请调剂至“099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各专业且符合上述政策的考生,在申请调剂专业的各研究方向下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按比例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者同等对待。
2.对申请调剂至其他院系所且符合上述政策的考生,在申请调剂的专业下,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按比例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者同等对待。
三、其他要求
1.每位调剂考生同一批次调剂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2.申请调剂考生不接受复试通知或接受复试通知后放弃复试者,我校将不再接受该生后续所有调剂申请。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审核后的拟接收调剂考生,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5小时内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回复的,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