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4〕7号)等文件要求,本着“择优录取、公开公平、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质量为核心,统筹组织好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须是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我校已发送复试通知且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
2.符合学校复试要求的考生。
三、复试内容
1.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100 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为:形式逻辑(普通逻辑)、数理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的基础知识。
2.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0 分)。对于面试老师所提问题进行作答。
3. 综合素质复试(100 分):全面考核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等。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资格审核
时间:4月11日,上午10:00-12:00。地点:山西大学坞城校区哲学学院1层107室。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山西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1,须打印后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
(2)《山西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详见附件2,审核意见不能为空,签字盖章清晰有效);
(3)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同页);
(5)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4年7月);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4年7月);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需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其他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四六级或其他等级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此项为补充材料);
(8)缴纳复试费截图(纸质版)。
2. 面试
逻辑学专业:
(一)时间:4月11日,下午13:00-18:00。
(二)地点:山西大学坞城校区哲学学院2层会议室225室。
五、复试结果汇总
1.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复试)成绩×50%。
2.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记分办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
3.以下情况属于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低于60分。
(3)综合素质复试成绩低于60分。
六、录取原则
1.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统考科目总成绩高低排名。
山西大学哲学学院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