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调剂信息
1.调剂专业:(081105)导航、制导与控制
2.调剂名额:3名(定向培养)
3.本科所学专业要求:
自动控制、测控技术与仪器、光学、电子等专业
4.调剂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总分不低于300分,单科初试成绩数学一不低于90分、英语一不低于50分的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所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所将在研招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调剂考生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均通过调剂系统发布。未通过调剂系统并在复试名单中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复试。
(5)为保障考生利益和招生公平,调剂系统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限时接受,考生须及时登录系统处理信息。
(6)复试后如有缺额将继续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系统和研招网相关通知。
三、复试
(一)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3.复试地点:我所工作区内,具体地点以通知为准。
4.复试费用:我所不收取复试费。
5.复试组成:复试由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笔试:满分100分,包括英语笔译和专业课考试。
(1)英语笔译50分,闭卷考试。相当大学本科程度的专业英语,汉译英和英译汉各一段。
(2)专业课考试50分,闭卷考试。自动控制原理、电路基础任选一科(不能与初试专业课科目相同)。
笔试采用闭卷笔答的方式。考生按照笔试时间到达考试地点,进行考生身份查验、身份识别比对、安全检查和违规物品检查。考生在规定答题纸上进行作答。笔试时长为2小时。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考生按照面试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所研究生部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6.《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所研究生部提供打印纸质版,参加复试考生现场手写签名)。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最晚于复试前一天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yjsh3560@163.com)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
(三)各批次复试前,所研究生部提前在研招网(公示路径:研招网首页院校库→天津航海仪器研究所→招生信息→信息公告)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我所不做破格复试。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综合面试成绩(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复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所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所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我所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四、录取
1.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录取规则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若上述考生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专业课加试,录取加试成绩高的考生。
3.复试工作完成后,所研究生部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招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路径:研招网首页院校库→天津航海仪器研究所→招生信息→信息公告)。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我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5.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经我所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6.被我所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天津航海仪器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治审查表》(所研究生部提供),由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地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7.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所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所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六、监督和复议
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所研究生部、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办法文末。
七、附则
1.本办法由我所研究生部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招生单位招生咨询电话/邮箱:022-26033406
Yjsh3560@163.com
监督电话: 022-26032920
通讯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