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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调剂:天津商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及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执行政策程序、择优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遴选和培训复试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复试模拟演练、组织实施复试、审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招生信息公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080701

工程热物理

15

080702

热能工程

15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24

085500

机械(机械工程方向)

13

085800

能源动力(动力工程方向)

38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人)

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在专业间进行调整。

四、组织形式及安排

1.复试组织形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方式

080701

工程热物理

网络远程复试

080702

热能工程

网络远程复试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网络远程复试

085500

机械(机械工程方向)

网络远程复试

085800

能源动力(动力工程方向)

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安排:4月2日起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4月28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录取工作。

3.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平台: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选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1)第一志愿考生的网络远程复试时间:2024年4月2日9:00-17:00,在考试名称为《一志愿复试0402-专业》内完成。

(2)平台测试时间:2024年4月2日8:00-9:00,考生须逐个参加远程面试系统的测试演练,使用《一志愿复试测试0402-专业》考场。

(3)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考生须在2024年4月1日12:00前通过远程面试系统,在考试名称为《一志愿复试0402-专业》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

(4)交费时间:考生须于2024年4月1日8:00-4月1日12:00,通过远程面试系统,在考试名称为《一志愿复试0402-专业》内完成交费。

(5)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工作人员联系,提前进行系统调试。

(6)复试当日,考生至少提前20分钟登录远程面试系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开考15分钟后,考生再登录考试系统,视为弃考。

(7)复试中出现网络中断等突发事件,考生不要慌张,手机开启通话功能,确保正常接听。

五、复试生源范围

1.第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2.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要求,复试差额比例为不小于150%。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60分,单科成绩不限。

六、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初试准考证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成绩单原件(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英语水平测试证书(CET-4、CET-6等)原件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入伍批准书》原件(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原件(退役部队签发)

7.加分项目证明材料

8.学习、科研、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复试前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系统按照要求提交第1-8项材料电子版。

七、复试

(一)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网络远程复试的笔试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查。

2.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①专业复试(笔试、面试);②英语听力及口语考试;③同等学力加试。

(2)专业复试科目见《天津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如下表,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专业代码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工程热物理(080701)

① 传热学

② 制冷原理与设备

热能工程(080702)

制冷及低温工程(080705)

机械(085500专业学位)

① 机械设计② 金属工艺学

能源动力(085800专业学位

① 传热学② 制冷原理与设备

(4)英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成绩计算

(1)复试各项目占复试成绩比重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15%+专业面试成绩×70%+英语听力及口语考试×15%。

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均采用百分制形式。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初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调剂

1.调剂专业

调剂专业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2.调剂条件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调剂基本要求,并通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

我院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后如果还有剩余招生计划,接收考生调剂。各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中涉及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热工基础、热工理论、热工学、热力学与传热学、热流基础、暖通空调、制冷原理与设备其中之一即视为相近。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报考工学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6)我院学硕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能源动力类(动力工程方向)专业硕士的考生调剂,且须符合本科专业为能源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轮机工程、能源化学工程、航空航天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的考生调入到机械工程学院的学术硕士。在同一调剂批次中优先录取学硕。

机械: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

(3)考生调入机械(机械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机械工程一级学科下(代码为0802开头)或机械专业领域(代码为0855开头)下。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能源动力: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中涉及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热工基础、热工理论、热工学、热力学与传热学、热流基础、暖通空调、制冷原理与设备其中之一即视为相近。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3.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调剂程序

(1)“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系统并提交调剂志愿。

(2)学院按照调剂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在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调剂系统并在复试名单中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复试。

(3)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4)为保障考生利益和招生的公平,调剂系统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限时接受,考生须及时登录系统处理信息。

(5)第一批复试后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系统缺额情况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zs.tjcu.edu.cn/)、微信公众号“天津商大研招”(tianshangyanzhao)的相关通知。

九、录取

1.录取规则

各专业按照要求完成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再进行调剂。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在同一调剂批次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考生。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若考生上述成绩均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相关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起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考生《天津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治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管理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定向就业的考生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5.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8)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6.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网和我学院发布的考生须知等通知,按照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2.复试前,考生签署《天津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天津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一、信息公开

学院网站公开以下内容: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邮箱:

022-26686251/jshyu @tjcu.edu.cn

举报投诉电话/邮箱:

022-26687323/jxgcxyjw@tjcu.edu.cn

 天津商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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