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大学招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招生考试一区(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缺额学科
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志愿上线情况,预计有10名缺额,具体信息见下表。
学科门类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缺额 | 备注 |
工学 | 0825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2 | 仅接收地方考生调剂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 | ||
0854 | 电子信息 | 3 | ||
0855 | 机械 | 3 |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地方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
2.我校对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和初试成绩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3.我校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待定,结合第一轮复试实际另行确定。
四、其他说明
1.地方考生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300%。
2.调剂工作咨询电话:010-66364780;咨询邮箱:hgdyjsy@163.com。
3.本办法未说明的调剂事项,按照国家和军队2024年招生文件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