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复试的形式
我所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全面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二、调剂原则
(一)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申请调入的我所相应学科的复试分数线:
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分数须不低于55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分数须不低于200分;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30分。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符合我所接受调剂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其他要求;
5.已调剂到外校并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所本轮复试调剂。
(二)其他原则
1.调剂复试为差额复试,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或研究方向,预计招收人数与进入调剂复试的人数比例介于1:2-1:5之间。
2.对申请同一研究方向且初试科目、考试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对应研究方向的调剂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研究方向但初试科目、考试内容不相同的调剂考生,将依次按照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相应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本科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要求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并遵循以下要求:
1.考生在填报我所调剂志愿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志愿“申请条件”里“调剂说明”的内容,确认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申请,否则视为调剂志愿无效;每位调剂考生只能选报我所一个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并注明所选研究方向编号),多报者视为所有调剂志愿无效;
2.对于研究方向中注明CET-6成绩要求的,须备注相应成绩。后期资格审核若发现虚假填报信息,取消复试资格;
3.每名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在复试通知发放截止时间前,我所不提供调剂志愿解锁服务;
4.在我校复试通知发放截止时间前,考生将已填报的志愿调离我所,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5.我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知有效时间为2小时,逾期未确认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四、时间安排
1.调剂志愿填报申请时间:4月8日12:00-4月9日09:00。
2.查询复试安排:我所将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与已确认调剂网内复试确认通知的考生进行联络,接到邮件通知的考生,按邮件内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并参加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复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材料(地址:azyy33@126.com),具体要求:材料1-7整合成1份PDF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基本材料】;材料8、9签字盖章扫描后分别保存为PDF格式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政审表】、【考生姓名-诚信复试承诺书】;材料10提交PPT格式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基本信息】。所有上述材料保存为压缩包,命名格式为【调剂专业-研究方向编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
1. 初试准考证
2.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3.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5. 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6. 大学成绩单
7. 科研成果(文章类成果仅限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列通讯作者)及各类获奖证明
8. 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9. 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0. 2024年心肺所硕士复试信息模板
考生如实填写《2024年心肺所硕士复试信息》里规定的相关内容。其中材料8-10下载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jWONPuRvfmnnUuwSxSoUw?pwd=rs72 提取码:rs72
特别声明:在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发现有与研究生提交的材料中不一致项目,则取消复试资格和复试成绩。
六、待录取通知发放
复试结束后,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被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确认待录取操作。逾期未确认者,将失去拟录取资格。一旦考生确认拟录取,即视为同意被我校录取,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已办理其他院校拟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咨询邮箱
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研招办:azyy33@126.com
咨询电话:15510059394(工作日9:00-11: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