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学习方式及拟接收调剂人数
拟接收调剂专业 | 学习方式 | 类型 | |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全日制 | 专业型 | 1 |
085410人工智能 | 全日制 | 专业型 | 5 |
二、接收调剂考生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5.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调剂生。
6.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50。
(二)调剂专业要求
(三)专业实践工作站指标分配
专业实践方式 | 拟派遣指标 |
校级基地(A类) | 人工智能专业:4 |
校级基地(B类)及其他 | 人工智能专业: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1 |
三、调剂程序及截止时间:
(一)报名。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报名,注意网上调剂报名时一定要在备注处标明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并随时上网查询我校的反馈信息,学院本轮接收调剂申请的时间为:4月8日00:00-4月8日12:00。
(二)筛选。学院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毕业专业、考试科目及初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学院公示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对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调剂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待调剂考生数据导入校内系统后,考生登录http://gmss.cup.edu.cn/logon,确认复试,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缴费,选择导师,参加复试。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线上笔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调剂复试时间、复试名单及复试方式
1.复试时间
调剂专业 | 资审时间 | 复试时间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4月9日 下午15:20-15:40 | 4月9日 下午16:00-17:00 |
人工智能 | 4月9日 上午8:30-9:00 | 4月9日 上午9:00-12:00 |
2.复试名单后续发布。
3.复试方式:线上复试。
4.线上复试要求
采用远程网络视频面试的形式,采用“腾讯会议(主要使用)”和“钉钉(备用、监控)”。
(1)请考生准备好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的电子设备,提前下载好两个面试软件,注册好账户,实名登陆,并调试好软件,于复试当天保持网络畅通,还需提前准备好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本人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2)每位考生面试开始前 20 分钟,面试秘书将以短信或者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面试开始的时间、会议号码及密码,请考生保证复试当天手机通讯畅通(以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考生按时凭会议号码及密码进入网络会议室参加面试,全程需开启摄像头和麦克风。
(3)考生进入视频会议后,手持有效二代身份证,供面试小组秘书核对身份。考生本人、身份证要同时出现在屏幕中,且保证图像清晰。如有必要,复试小组成员可根据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表进行核实。
(4)核对身份后,考生用手机环拍四周,确保清场,展示本人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考生本人现场承诺:我已知晓并遵守《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的所有内容,我保证严格遵守“考生复试行为规范”,诚信复试,不营私舞弊,不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将复试相关内容及过程对外泄露,所在场所没有其他人或考试相关材料。经小组秘书确认后即可开始面试。
(5)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考核。
五、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一)录取总成绩
全日制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复试成绩计算
全日制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
六、录取原则
(一)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百分制小于60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百分制小于60分)。
(五)无导师接收不予录取。
(六)各专业复试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七)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9732858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一)本细则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其它未尽事宜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