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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调剂:北京化工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2024 年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和《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 年硕士招生复试调剂工作 实施细则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一)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 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 无效。 (二)我院调剂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录满即止。请考生及时关注“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 网站的相关通知。 (三)我院基本调剂要求如下: 1. 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并达到我院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相关专业的调剂分数线要求。 2. 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 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 我院不接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调剂考生。 4. 满足我院制定的其他学术条件等调剂要求。 各专业调剂复试线及缺额情况如下:12121212我院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网址如下 https://yz.chsi.com.cn/yztj/)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后,对满足国家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 在符合我院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进行调剂,我院复试工作小组从调剂 系统中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符合调剂条件(以调剂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接到复试 通知者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 调剂考生:复试科目及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等提交材料与一志愿复试相同。地点在北京化工大学东 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 第一批调剂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后续如果因为生源不足需再次调剂的,具体考试时间以调 剂系统的通知为准。 1、笔试(可以提前 30 分钟进考场) (1)考试科目:综合二(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 时间:4 月 11 日 9:00 - 11:00, 地点::科 101;【科技大厦东配楼教室】。 (调剂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2)考试科目:综合三(机考+卷考(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 编程上机考试时间:4 月 11 日 8:30-9:45,地点:图书馆一层机房(图书馆东南角); 卷考考试时间:4 月 11 日 10:15 - 12:15, 地点:科 102【科技大厦东配楼教室】(调剂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科 103【科技大厦东配楼教室】(调剂专业:计算机技术)。 2、面试 时间:4 月 11 日 下午 1:30 左右开始(提前 20 分钟电话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地点: 4 月 11 日中午在信息学院楼大厅查看。 三、复试程序、方式 (一)确认复试信息(调剂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调剂学生名单当天 18:00 之后可登入系统 确认复试信息) 1.考生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bm.buct.edu.cn/logon 用户名为准考 证上的考生编号(15 位),初始密码为网报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完成以下事项: (1)查看复试状态,上传电子版材料: ①应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原件(首页和注册页) 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四、六级成绩单, 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②往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 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与报名时的学历一致),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 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提供相应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应与报名时的学历或 学位一致)。 ④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涉及身 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 字的身份承诺书。 ⑤符合《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模块提交)。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版。 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202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登记表》电子版。 说明: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以报名时的身份提供学历证明,即: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应提供学生 证;以往届生报名的,应提供学历证书。 考生须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凡有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2)查看复试通知。考生按照学院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3)缴纳复试费 100 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所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填写英语四、六成绩。 (5)确认复试科目。复试科目提交后不可修改。 (6)确认参加复试。已确认参加复试考生可打印《复试通知书》。 2. 完成“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适应能力测试”:登录网址 https://buctxgb.wjx.cn/vj/h3snOhV.aspx,用户名为考生编号,无需密码。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测试, 测试结果将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 考生须在参加复试之前完成心理测评,未完成心理测评,学院不予复试。 (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学院将会对其退回修改,考生须在 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确认复试信息或未通过学院复试资格审查的, 学院不予复试。 报到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初试《准考证》。 (三)复试考核 1、复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选择。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 试,考生须遵守《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和学院安排。 2、复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前者包含:大学阶段学习 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报考学科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 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 能力等。后者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 表现等;此外还考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结果:复试结束后,对于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学院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 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并确认。调剂复试成绩待调剂录取全部结束后,统一在北京化工大学信息科学 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公示:https://cist.buct.edu.cn/ssyjszs/list.htm,拟录取考生根 据导师意向征集链接填写导师志愿;拟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4、体检: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开展体检工作。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具体安排见后续通 知。 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5、考生离校后注意事项: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 续通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 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调档事项见后续通知。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使用 1、复试按照各批次分批排队、分批录取,额满即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队。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共 500 分,其中专业笔试 200 分,专业面试 300 分。复 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 300 分)或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专业面试成绩低于 180 分)不予 录取。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所有专业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 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 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违规处理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 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 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依据《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 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六、其他 1、本办法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意见适用于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解释。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 年 4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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