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北航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的复试拟录取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制定如下调剂工作办法。
一、接收调剂申请专业、拟招收名额和调剂要求
注:1.仅接收全日制学习方式。2.我校总体生源充足,申请调剂考生原则上初试科目应有我校自命题科目,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分数及初试科目见上表。
在申请调剂的考生中,按照初试科目和初试分数确定复试名单,对于初试科目相同的考生,复试名单将根据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初试成绩相同,根据初试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调剂复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拟接收调剂人数的120%,若生源不足,按实际生源数进行调剂复试。拟招生人数可能会根据复试拟录取情况略有调整,以实际拟录取为准。
二、调剂申请
(一)关于调剂服务系统操作
考生需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申请时间为4月8日00:00至4月8日中午12:00。获得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将于4月8日下午18:00前在调剂系统内收到调剂复试通知,考生须在系统通知内要求的时间点前在调剂系统确认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按照初试成绩排名择优遴选下一位发送复试通知。
(二)报名材料发送
4月8日中午12:00前需将下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lwelf@126.com,邮件主题命名:初试成绩-考生姓名-申请调剂专业名称及代码-一志愿专业名称及代码,如“330-张三-085800能源动力-082501飞行器设计。材料命名:序号-材料名称,如01-审核材料封面、02-诚信复试承诺书……
注:在要求时间内同时完成电子材料发送和调剂服务系统志愿填报方视为报名有效。
(1)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审核材料封面(见附件一)。
(2)北航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二)。
(3)研招网下载的初试成绩单。
(4)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三)。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件正反面需要印在同一页面上。
(6)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现实表现材料(见附件四)。
(8)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见附件五)。对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确认自身健康状况不符合所报考学院及专业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9)应届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10)往届生需提供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11)如有其他可以体现考生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请提供。
三、现场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在调剂服务系统收到复试通知并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需于4月10日按照通知内的时间到空间与环境学院现场报到,进行研究生复试基本情况问卷填答,同时还需携带全套报名材料纸版至学院办公室(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实验4号楼302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入校)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材料提交不全及材料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参加调剂复试,审查结果将于4月10日复试资格审查现场告知。考生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考生需填写诚信承诺。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若想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4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四、缴纳调剂复试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缴纳调剂复试费100元,未缴纳复试费者不能进行复试,缴纳后未参加复试,复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通过登录http://pay.buaa.edu.cn/在教育缴费中查到相关项目,进入后输入缴费码(030+身份证号后六位),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缴费即可。注意:务必在4月10日16:00前完成缴费。
五、调剂复试考核
复试采用现场面试形式,暂定4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后续通知。其中思政考核不少于5分钟,专业考核不少于15分钟,调剂复试总分500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专业科目。
专业考核主要内容及分数设置如下:
1、外语水平:满分150分
2、专业背景和相关基础知识掌握:满分100分
3、专业知识、创新及综合素质:满分150分
4、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满分100分
六、拟录取办法
考生总成绩为调剂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之和,按报考专业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遇总成绩相同,按照如下顺序拟录取:
1、初试成绩高者优先拟录取;
2、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之和高者优先拟录取;
3、初试英语成绩高者优先拟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
1、思政考核不合格。
2、专业考核成绩满分500分,成绩不合格者(低于300分)不予拟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两门科目中,有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即低于60分)。
4、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我院将于复试考核结束后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根据待录取通知中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确认,考生确认的调剂待录取志愿须与学院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原则上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七、申诉及投诉
学院监督电话为01061716672,lwelf@126.com,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归空间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所有,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