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院招生规模和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的复试拟录取情况,现将我院接收调剂申请的专业、要求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法公布如下。一、宇航学院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和拟招生人数1.我校总体生源充足,申请调剂考生原则上初试科目应有我校自命题科目,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分数及初试科目见我院接收调剂申请要求见附件 1;2.如果考生已参加一志愿复试,则须一志愿复试成绩合格且思想政治考核通过(提供一志愿复试成绩公示结果)。3.未被我校其他院系拟录取。4.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科目,有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拟录取。二、申请调剂的流程(一)系统申请申请调剂的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在调剂系统提交时间为 4 月 8 日 0:00-4 月 8 日中午 12:00。请注意:所有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仅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填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的考生,学院将不考虑其全部专业的调剂申请,系统填报无效。请考生慎重填报调剂专业。(二)资格审查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将下列材料扫描件(按以下序号顺序合并成 1 个 pdf 文件,以“考生编号+姓名+申请调剂专业”命名)于 4 月 8 日 20:00 之前发送到以下指定邮箱:
1.已填写相关信息并手写签名的“宇航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 2)2.其他材料同一志愿复试资格审查所需的所有材料(其中一志愿复试通知书不需提供)。具体见:http://www.sa.buaa.edu.cn/info/1026/10232.htm3.一志愿复试成绩公示结果(已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供)。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拟录取资格无效。学院工作小组将于 4 月 10 日现场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复试资格无效。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所有申请者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初试成绩相同者按照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优先顺序依次排序,调剂申请提交结束后,我院将结合调剂申请情况,根据本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确定不同初试科目组考生进入复试的人数比例。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生源数进行复试。(三)复试名单公布及现场报到工作安排1、进入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及具体复试安排于 4 月 9 日 16:00 前在宇航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拟定于 4 月 10 日下午 14:00 开始。2、现场报到:请各位参加调剂复试考生 4 月 10 日上午 9:30-10:30 前到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 D409 进行报到,报到现场提交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报到后将组织拟参加调剂复试且一志愿未进入复试或一志愿复试未参加本院基本情况问卷填报的考生进行研究生复试基本情况问卷填报,具体基本情况问卷填报时间及地点将于 4 月 10 日现场报到时现场通知。(四)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学院于 4 月 9 日 14:00 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 4 月 9 日 18:00 前在调剂系统确认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如有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学院按照初试成绩排名择优遴选下一个发送复试通知。(五)缴纳复试费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未缴纳复试费者不能进行复试,缴纳后未参加复试,复试费不予退还。复试前,考生可以通过登录 http://pay.buaa.edu.cn在教育缴费中查到相关项目,进入后输入学院设立的缴费码(015+身份证号后六位),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缴费即可。
(六)复试形式调剂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与一志愿复试相同。具体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宇航学院招收 2024 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七)录取办法考生总成绩=调剂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其中复试成绩不低于 132 分者,方有资格参与录取环节。各专业或各系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优先顺序依次排序。复试结束后的两日内,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 4 小时内在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三、其他注意事项1.应届生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者,拟录取资格无效。2.根据复试情况,可能会有其他批次的复试通知,请关注宇航学院网站。四、联系人:于老师,邮箱:yuhongyu@buaa.edu.cn电话:010-61716856。宇航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2024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