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精神,以及河南省关于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调剂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安全、稳定、透明。
二、组织管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调剂工作,负责制定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建立监督机制,保证调剂工作顺利实施。
三、调剂规则
1.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校调剂考生和本校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4.考生申请调入专业的考试科目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须一致;调入专业含统考英语、数学的,考生第一志愿专业须含有以上科目。各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1)哲学:初试报考哲学类(0101)相关专业考生。
(2)经济学:初试须报考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
初试报考金融(025100)、应用统计(025200)、税务(025300)、国际商务(025400)、保险(025500)、资产评估(025600)专业的考生可相互调剂,初试科目含数学三(303)及经济类联考(396)的以上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对应专业。初试报考经济学门类的学术型硕士考生亦可申请调剂至经济学门类专业学位硕士。
(3)法学:初试报考法学(0301)学术型相关专业考生。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初试报考计算机相关专业,初试须含有英语一(201)、数学一(301)。
(5)地理学:初试报考地理学(0705)相关专业,初试科目须含有数学(包括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
(6)管理科学与工程:初试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871)各专业,报考前所学专业为计算机或数学相关专业者优先。
(7)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初试报考工商管理(1202)、农林经济管理(1203)各专业。
(8)新闻与传播:初试报考新闻与传播(055200)或新闻传播学(0503)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
(9)工程管理:初试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图书情报(125500)、工程管理(125600)(含各领域)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至该专业,考生申请时须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该专业的毕业年限要求。
5.考生同一批次只能向我校一个专业发送调剂申请,如因考生同时申请多个专业导致无法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调剂流程
1.报名。我校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自2021年3月24日10:30开始。调剂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在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内,我校均不办理解锁事宜。
2.遴选。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以初试成绩为基础,综合考虑考生的学习背景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应在收到复试通知2小时内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凡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接受或拒绝我校复试通知,我校将不再接受该考生其他调剂申请。
3.复试考生公示。我校将对进入复试考生依规进行公示。
4.复试。我校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及方式见各学院网站。
5.待录取。我校根据各学院复试进度,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考生应在2小时内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6.待录取公示。接受待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依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
1.我校的调剂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更新。
2.本办法与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