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内容及方式、流程及要求
按《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http://fx.cust.edu.cn/ggtz/75212.htm)执行。
所有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收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参加调剂复试。
二、调剂要求及流程
按《长春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一)》(http://yzb.cust.edu.cn/zsxx/75207.htm)执行。
三、调剂拟招生人数
按《部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三)》(http://yzb.cust.edu.cn/zsxx/75576.htm)执行。
四、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按《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执行。
五、调剂复试时间安排
1.本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准备2台能够上网的智能设备,其中至少1台为手机,下载腾讯会议APP,保证有稳定的网络环境,复试时应有独立的空间、环境简洁等。
以上条件不具备的考生,请及时与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或法学院联系,以便解决。
2.3月30日12点前调剂考生请加入QQ群(群号:805065963,群名称:社会调剂复试群),同时于此时间内按照第3项“复试前请准备下列相关材料”要求发送材料至指定的电子邮箱(changchunligongmsw@163.com)。
加入QQ群需要考生输入准考证号和姓名进行验证,由管理员审核。
3.复试前请准备下列相关材料
以下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以下材料除7以外,依次合成一个PDF文件)。所有材料纸质版待入学报到时提交。
(1)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网址链接:http://yzb.cust.edu.cn/zsxx/75122.htm附件1)
(2)学生证(应届生提交)、毕业证(往届生提交)、学位证(已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需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由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4)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法考证书、奖学金、发表论文等相关获奖及证明材料。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版需在复试前发送至研招办邮箱custyzb@cust.edu.cn。
(6)《诚信复试承诺书》(网址链接:http://yzb.cust.edu.cn/zsxx/75122.htm附件2)。
(7)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提交材料清单(见QQ群文件)。
无法提供相关电子版的材料,需单独提供情况说明电子版。6.无法提供相关电子版的材料,需单独提供情况说明电子版。
4.请考生做好准备,准时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5.考生必须准时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行复试。
六、待录取流程
1.复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考生一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不予解除。
七、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按《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执行。
法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