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说明:以上接收调剂的各专业信息均为预估,具体缺额等信息将公布在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中,请以网上调剂系统为准。
二、调剂基本条件与调剂原则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一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由我校各学院复试专家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必须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学院复试专家组的认可。凡拟调入专业入学考试中含数学科目,而调剂考生在初试业务课中没有数学科目的,须加试相应数学科目并成绩合格方能录取。
(5)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培养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作为遴选依据。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调剂程序
1、调剂手续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调剂系统办理。网址:http://yz.chsi.com.cn。
2、调剂考生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我校将通过该网站给通过审核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特别提醒:只提交调剂申请邮件而没在“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信息的,将无法参与调剂,填报志愿时必须选择研究方向)
有关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与相关学院联系人直接联系,调剂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四、其他
1、以上信息若与教育部规定有不同之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详细调剂信息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公布的信息为准。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14-6570761,邮政编码:435002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9办公室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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