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保护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权益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中明确指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号)中已明确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严禁发布性别、民族、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中明确要求: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禁止招聘信息发布中含有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对同等学历不同培养方式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同等就业机会。
按照以上三个文件要求,各用人单位在我校发布就业信息时,严禁发布歧视性招聘信息,我校也将进一步加强就业信息审核,切实保护毕业研究生就业权益。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8月27日
原文标题:关于切实保护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权益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yjsjob.uestc.edu.cn/coread/getnotice.action?id=ff8081816cd41425016ce038afb501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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