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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考研复试:陇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甘肃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学校坚持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公开公正、以生为本的工作原则开展复试工作。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领导统筹复试工作,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体决策。

研究生处负责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复试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复试环节规范统一。

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招生学院对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公布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向考生开通监督电话,畅通考生联系通道。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批次及时间

学校复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复试时间为3月27日,复试对象为一志愿考生;第二批复试时间为4月10日-13日,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

(二)初试成绩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二区(B类考生)要求(以下简称“初试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的分数在符合《陇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中规定的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准予复试。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执行初试基本要求中国家二区关于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要求。

(三)复试资格审查

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招生学院完成,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相关证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时查验毕业证和学位证;往届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将以上证件按顺序复印到A4纸上交招生学院。

2.思想政治考核材料。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陇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1),考核不合格或者无考核表者,一律不准予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或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所在学院(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填写。

3.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提交其他补充材料: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提供四、六级成绩单,有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书的考生,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陇东学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递交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资格者,不予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若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招生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配合招生学院工作人员在每个考核环节开始前核验身份及相关证件。入学后,学院将对考生身份及相关资格进行复审。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和调剂细则。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扩大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现场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按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

(2)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主要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或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小组由各培养单位导师组成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另配秘书1名。考核成绩由每位成员独立打分后交秘书统一核算。考核记录要现场填写,考核小组成员和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面试结束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每位考生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每组测试专家为2人。测试成绩由2位测试专家独立打分后交秘书统一核算。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综合成绩,由各招生学院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结合《陇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网络远程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复试科目专业知识问答等,综合素质面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主要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或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小组由各培养单位导师组成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另配秘书1名。考核成绩由每位成员独立打分后交秘书统一核算。考核记录要现场填写,考核小组成员和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面试结束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每位考生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每组测试专家为2人。测试成绩由2位测试专家独立打分后交秘书统一核算。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综合成绩,由各招生学院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结合《陇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各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实施。

(五)加分政策

符合国家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本办法公布后,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1.现场复试成绩计算

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录取成绩实行百分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为: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外国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20%

(2)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初试总分300分专业除以3)×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网络远程复试成绩计算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复试科目知识问答)、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录取成绩实行百分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为:

(1)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外国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30%

(2)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初试总分300分专业除以3)×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3.成绩公布

公布方式:通过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公布时间: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公布内容: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综合成绩。

(七)复试收费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的相关规定,复试考生应缴纳复试考试费,按每人每次100元收取。全校统一标准,通过陇东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费,

缴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还。陇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见附件3。

学校严格复试过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复试中,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

四、调剂

我校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达不到复试人数要求的专业,接受调剂,详见《陇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五、拟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合格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综合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加试成绩等两项成绩中任何一项不合格(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我校于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和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入学后进行,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七、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按照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研究生奖助学金。

2.学校有充足的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培养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并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3.开通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提供有力的支持。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将在陇东学院研究生处网页公开。考生应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及各招生学院官网发布的通知。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学校申诉监督电话:0934-8658719

纪委监督电话:0934-8658596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34-8656781

邮箱:yjsc@ldxy.edu.cn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陇东学院敏行楼612室。

招生学院咨询电话:

学位点名称(代码)招生专业(代码)招生学院联系人
材料与化工(0856)化学工程(085602)石油化工学院程老师电话:15843289508邮箱:chengzhenyu0633@126.com
土木水利(0859)土木工程(085901)土木工程学院杨老师电话:15009341099邮箱:ldxytmgcxy2024@163.com
生物与医药(0860)生物技术与工程(086001)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张老师电话:19119918818邮箱:156094500@qq.com

九、附则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教育部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二)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研究生处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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