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环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以下简称复试),规范复试流程,确保招生公平,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在中国环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具体复试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三、复试条件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国家分数线标准(单科和总分),并符合我院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且资格审查合格。凡未达到复试分数线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含调剂)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 一志愿分数线 | 调剂分数线 |
环境科学(083001) | ≥280 | ≥290 |
环境工程(083002) |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070602) | ||
生态学(071300) | ||
生物学(071000) |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 | ≥330 | ≥340 |
资源与环境(085701环境工程) | ≥270 | ≥280 |
四、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差额方式,比例为1.2:1(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现场全程视频录像监督。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和英语能力考核。
1.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热点动态的了解和未来发展潜力,以及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英语能力考核:考察英语阅读和听说能力。
六、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中,专业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英语能力满分为100分,考生复试成绩由复试专家组现场评定、汇总。
复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认为复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通过复试者,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6:4的权重赋分求和,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以中国环科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为准。
七、调剂工作
中国环科院调剂的报名、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要求,原则上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正式开通,调剂工作正式开启。考生可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填报相关志愿信息,我院将依据“择优录取”原则,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八、体检工作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的考生自行就近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进行体检,2周内通过顺丰或EMS邮寄方式提交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九、保密规定
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导师和学生均须签订保密协议。工作人员和导师须承诺对复试安排、复试过程、复试内容等做到严格保密;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传播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如有违反者,按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参加复试的学生需承诺(签署承诺书)对复试内容和复试过程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复试试题内容和复试导师相关信息,不得进行复试现场视频和音频录制,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传播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注意事项
1.复试准备。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需在3月16日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个人简历(附件1)和本科成绩单到指定邮箱(yjsxx@craes.org.cn)。邮件命名规则:一志愿考生+报考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请各位考生及时查收邮件,保持电话畅通。
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由工作人员通知加入复试QQ群,进群后修改个人名称,命名规则为:专业名称+个人姓名。
2.复试工作拟分批次进行。一志愿考生拟于3月18日进行复试,调剂考生拟于4月10日起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中国环境环科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复试当天报到时请携带政审表(附件2),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政审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监督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接受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复试结束后,将对拟录取名单在中国环科院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予以录取。
对复试录取信息和结果有异议者,可提出申诉。由复试工作小组调查情况后酌情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10-50911174,84911716,50911173
纪检监督电话:010-84913949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
附件:1.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