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学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试原则
1.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加强创新潜质考核,确保考试科学、公平、可行。
2. 重视考生诚信,严抓考试纪律。对考试过程中考试诚信存疑的考生予以重点关注,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
本年度教育部下达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17人,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0人(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1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5人。
各院系普通计划的拟录取名额见《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https://www.ccom.edu.cn/info/10711/236141.htm),学校招生委员会可根据考生考试实际情况及学科发展需要对最终录取名额进行调配。
三、复试分数线及加试
复试分数线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25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拟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及拟录取办法”,网址为:https://www.ccom.edu.cn/info/10711/236911.htm)、入复试名单见网址(https://www.ccom.edu.cn/info/10711/243571.htm)。
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
请各位入复试的考生根据《复试及拟录取办法》及自己的初试成绩决定是否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
四、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及考生信息采集
进入复试的所有考生须在3月24日上午11点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以下环节(网址:https://yjszs.ccom.edu.cn/tp/zs/login/toLogin/ss)。
1.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认真仔细阅读,并严格按要求参加考试。
2.填报导师志愿。导师志愿是了解考生意向的参考,入学后须按照“双选制”确定导师。
3.上传电子材料。
①考生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命名为“考生身份证件.pdf”。
②学籍学历材料。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命名为“学籍学历材料.pdf”。
③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成pdf文件,并分别命名为 “入伍批准书.pdf”、“退出现役证.pdf”。
④提交缴费截图。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扫描下方二维码缴纳复试费100元,转账时务必备注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并提交缴费成功、带订单号的截图,以“缴费截图.jpg”命名。
⑤音乐学方向所选乐器种类。根据招生简章的要求,音乐学系音乐学各方向复试科目包含《乐器演奏》,考生须在文档中写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研究方向、所选乐器种类”,保存为pdf文件,以“音乐学所选乐器种类.pdf”命名。
⑥专业材料。根据招生简章的要求,作曲系、音乐学系、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音乐教育学院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专业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各系招生考试基本信息:https://www.ccom.edu.cn/info/10711/235801.htm。其中,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考生以电子版的方式在系统中提交,文件格式限定为jpg、pdf、mp3、wav、mp4、mov。作曲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学院考生以纸质版的方式提交,具体见下方“五、提交纸质材料”的要求。
4.填报考试曲目。表演专业方向考生、音乐学各方向考生必填。选择曲目是表演专业主科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考生自主填报、认真填报,曲目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若提交的曲目不符合简章要求,责任自负。
5.确认提交。所有信息、材料上传无误后,只有点击“确认提交”才算提交成功。
五、提交纸质材料(作曲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学院考生)
1. 报考作曲系的考生,参看简章要求,请在面试当天携带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参加考试,并将材料直接带入面试考场。
2. 报考音乐学系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笔试(音乐学各方向笔试为《和声、作品分析》、音乐艺术管理方向笔试为《主科笔试》)时携带所有材料(材料须用文件袋装好,文件袋外面须写明考生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及报考方向),并在笔试开考前交给考场外的工作人员,过时将不再接收材料。请考生合理安排,提前预留出提交材料的时间。
3.报考音乐教育学院的考生,须在面试时携带所有材料参加考试,面试考场外会有老师接收。
六、伴奏人员信息登记
按照我校进校要求,请带伴奏的考生于3月26日上午10点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打开网址https://www.wjx.cn/vm/tQFgW9b.aspx 填写伴奏人员的相关信息,否则伴奏人员无法进校、进考场。
对于能否带伴奏、伴奏人数限制以各系公布的招生考试信息为准(https://www.ccom.edu.cn/info/10711/235801.htm)
七、复试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拟采用现场考试方式,考试拟于三天内完成,加试拟定于3月28日进行,复试拟于3月29日、30日进行,考试期间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与初试时使用的《准考证》相同)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应及时查看我校发布的各项通知,于复试前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复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各院系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参加各项考核环节,不得带耳机、不得录音、录像,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向他人透漏复试内容,不得将试卷、答卷和复试内容以任何方式(微信等)转发他人。
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于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拟录取
复试成绩要求、复试各科目合成比例、总成绩计算办法,详见《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学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学校将向考生原所在学校或单位发起政审,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
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参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辅修考生
辅修复试相关工作参照此文件执行,参加辅修复试的考生须完成“四、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及考生信息采集”、“五、提交纸质材料”、“六、伴奏人员信息登记”环节,严格按文件要求,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十、监督举报电话
如有疑义,可咨询研究生部,咨询邮箱:ccomyz@ccom.edu.cn。
监督举报电话:研究生部(010-66425586);纪检监察部门(010-66421566、010-6642566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