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组织
成立“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工商管理学科 复试小组 ”。
1.“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由学院院长任组长 ,负责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为相关学科负责人和研究 生导师,准确领会和掌握上级文件精神,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 的组织、管理、监督并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
2.“工商管理学科复试小组 ”由经济管理学院根据工商管理学 科实际成立,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导师不少于 4 人),配备 1-2 名秘书,各复试小组的组长原则上由教授担任;在复试前需召开 复试小组会议,分工明确,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 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 结果等要做好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
二、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拟于3月15日开始。
2.调剂考生复试于 4 月 8 日开始。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有部分调剂名额,请有调剂需求的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调剂信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申请我校调剂 志愿。
(二)复试方式
复试全部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采用“腾讯会议 ”系统, 备选系统为“钉钉会议 ”。复试过程遵循“三随机”的机制,确保 公平公正。
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告,保持电话、邮件等通讯方 式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三)复试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 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考生总分≥333分,单 科(满分等于100分)≥41分,单科(满分大于100分)≥62分。
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
学 院 | 005经济管理学院 |
专业代码 | 120200 |
专业名称 | 工商管理学(全日制) |
学位类型 | 学术学位 |
学科方向 | ①技术经济及管理 |
②企业管理 | |
③财务管理 |
注:实际招生名额以最终学校分配为准。
2.调剂考生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333分,单科(满分等于100分) ≥41分,单科(满分大于100分)≥62分。
(2)调剂考生具体的筛选原则为:对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2 经济学、12管理学(1202工商管理学、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3 农林经济管理、1205信息资源管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 入复试考生名单。
3.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 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电子 版材料:
1.应届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生证 原件(首页和注册页)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历年 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本人签字的《硕士研究生招 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
2.往届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历证 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签字的《 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 》;
3.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 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 更的,须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 签字的身份承诺书;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习能力、获奖、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上述电子版请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考生编号+姓名” )后,发送到邮箱:duzhenwei@bipt.edu.cn。
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将不予 复试。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还需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提交 调剂申请并接收到复试短信通知,否则不予复试。
《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重新下 载打印;《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和《硕士研究生招生 政治审查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常用信息”栏目下载(网址:
https://www.bipt.edu.cn/pub/yjszsw/zkxx/bkzl/index.htm)。
(二)交费
我校不收取复试费用。
(三)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采取结构化方式,重点考察学生灵活运 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位考生复试合计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 试主要内容包括:
1.外语听说能力,10分
主要考查外语听说能力,采用自我介绍、专业英语口译和现场 提问交流等方式。
2.专业素质和能力,80分
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学科竞赛、专业实践 、科研训练及成果;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学科领域培养 的潜力;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
考生可在下列两门专业课中任选一门,不得与研究生入学考试 课目相同。从复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2个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课 程 | 参考书 | 出版社、出版时间 | 作 者 |
经济学 | 《西方经济学》(第二 版)上下册 |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年9月 | 马工程《西方 经济学》编写 组 |
管理学 | 《管理学》(第5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8年3月 | 周三多著 |
3.综合素质,10分
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协 作精神;社会服务、实际工作表现及荣誉等方面情况;人文素养、 举止礼仪及心理状况等。
4.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 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及网络教育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 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 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
(一)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复试成绩 占总成绩的40%。
(三)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总分 ×40%]。
(四)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录取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通过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处网 站统一公示。
1.新生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
2.新生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由研招办统一寄发,具体寄发日期 另行通知,新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人事档案(原 件)转入学校。否则,学校视不同情况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 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1.学历(学籍)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 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或专业能力考核部 分成绩低于36分(满分60分)。
(4)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老师组成员均认为该 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开学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 相关规定办理。
七、信息公开
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 https://www.bipt.edu.cn/pub/yjszsw/ )公布公示。
联系方式:
经济管理学院:杜老师 010-60228007
邮箱:duzhenwei@bipt.edu.cn
研究生处:010-81292056,邮箱:yanzb@bipt.edu.cn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10-81292275,邮箱:jwb@bipt.edu.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