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陕西省相关文件要求,为稳妥做好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平稳的前提下,切实提高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规范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落实招生单位主体责任。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复试管理规范,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完善服务举措,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政策,指导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书记、院长双组长制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复试笔试和面试试题的命制;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校文件制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办法,做好复试、录取工作;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律招生工作。
(三)研究生院统筹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协同相关单位为各学院提供支持。
(四)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监督工作小组依法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受理对招生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举报的调查与处理。
监督电话:029-87080155、029-87082862,监督邮箱:ybgsh@nwafu.edu.cn,监督信箱: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纪委办公室(交流中心28号信箱)。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复试办法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23〕240号)执行。若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须向研究生院报备。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方案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校研发〔2020〕111号)执行。
高研院招生计划专项复试考核内容应侧重实践应用和能力操作,要有企业技术专家参与,提升企业在招生中的参与度。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但不高于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参加复试考生须签订《承诺书》,确保考生所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复试时间安排
3月19-21日:各学院确定本单位招生学科专业的复试比例;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需调剂的学院制定本单位调剂要求和调剂筛选办法。
3月24日-4月15日:各学院陆续组织考生开展复试、调剂工作;
4月16—17日:各学院报送材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18日-5月10日:体检和调档。
(三)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和体检。
1.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验、实践技能知识,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组织命题并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至少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2.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和心理素质等。学院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个人简介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由5-13名导师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心理测试在我校心理测评系统上进行,考生须在面试前按照各招生学院要求完成测试。
4.拟录取考生自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体检,具体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21号)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在校或可在我校体检的拟录取考生体检由校医院负责牵头组织,学院联系校医院确定复试考生体检的具体事宜。其余拟录取考生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寄到拟录取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四、调剂工作
第一志愿拟录取人数不足本专业实际公开招生计划时,方能接收调剂考生。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省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往届本科毕业生调剂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6.非同等学力考生。
7.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体育学、体育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8.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11.参加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2.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的考生要求外语CET-4考试成绩≥425分,或获得小语种四级。
1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二)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网开通过后,符合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且满足我校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调剂考生由学院在网上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接到现场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持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到招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本单位复试;
4.复试通过的调剂考生,由学院在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三)调剂工作要求
1.“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开通,届时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学院可发布调剂信息。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学院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提醒监督,严禁各学院、教职员工、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各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等)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工作部署,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
五、录取
参加复试的考生,学院依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成绩计算
1.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的学科专业。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300分)×5/3]×5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2+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2]×50%。
2.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的学科专业。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2+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2]×50%。
(二)学院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援藏计划除外)者,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得拟录取),公示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四)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院院长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考复试录取工作。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培训。各学院须依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规范》(研院〔2019〕2号)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从政策、业务、纪律、软件等方面进行培训,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提高复试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求复试小组专家和工作人员着装要整洁,配色协调,端庄大方。
3.加强考生诚信教育。要求参加复试考生须签订《承诺书》,确保考生所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审查核验考生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准考证等,确保考生所提交材料真实。
4.细致落实全过程监管。各学院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笔试、面试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等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在命题、评卷、登分等重要环节要实行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工作不出差错。复试小组专家成员及工作人员的选聘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复试录取全流程须有完善的台账记录制度,做到相互监督,有据可查,责任可究。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
5.不断完善服务举措。提前告知考生本学科专业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平台及时准确地向考生进行政策解读和考生咨询服务,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
6.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学院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确保复试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7.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8.按期完成考生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联系与咨询方式
1.研究生招生处
网 址:https://yz.nwsuaf.edu.cn
E - mail:zhsh@nwsuaf.edu.cn
电 话:029-87080152 029-87080162 029-87082397
2.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