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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吉林大学护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的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护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业务课考核成绩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标准。

3.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全面监督检查本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护理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纪委书记、学科(类别)学术带头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成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3.护理学院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4.护理学院按学科、专业(领域)组成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

5.护理学院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及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护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

6.学院健全监督机制,由本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等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24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3.本学院可根据其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制定等于或高于学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须达到护理学院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才有资格参加复试。

4.本学院要在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提前通知考生。

5.尊重考生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专业(领域)安排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提交的材料。

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按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明确审查的具体项目与内容,所有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应由审查人和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签字后存档,保存三年。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本科阶段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在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5.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6.个人简历及其相关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上全部材料。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六、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主要方式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以本单位官网通知为准。

1.笔试: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

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小组成员须独立打分;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期间严禁做任何与复试考试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复试工作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复试工作。

(二)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养。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七、关于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3.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由学院(所、中心)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单科成绩的优先级顺序。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初试政治成绩的优先级排序录取。

八、关于调剂

本单位不接受调剂考生。

九、关于录取

1.各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3.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4.符合加分政策达到学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5.被录取的支教生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完成支教工作后,随下一年度录取新生一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被录取的“2+3”专职辅导员须保留入学资格两年,随入学年度新生一并办理报到手续。

十、关于信息公开

1.本学院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本学院于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为三天。对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及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备注中注明。

3.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十一、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1.3月20日前,学院制定复试基本要求及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事宜。

2.3月21日前,学院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上报招生办公室。

3.4月3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完成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4.4月15日前,学院上报已公示拟录取名单。

十二、其它事宜

按照《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431-85619559

投诉电话:0431-85619199



吉林大学护理学院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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