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及《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复试、录取;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行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成立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工作规范、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廉洁廉政、工作回避、考生作弊等监督检查,受理信访举报,违规违纪的调查和处理;成立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做好复试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和复试命题小组,成员由5人以上组成,由各专业硕士点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各专业的复试工作。
二、学院复试领导小组依据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复试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招生情况,按照各专业130%比例进行复试划线,小数点后取整进1,同分并列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三、复试主要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复试主要方式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确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线下复试方式,分为2个批次。
(二)时间安排
1.第一批次: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美学、政治哲学、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专业(QQ 1群)。
(1)2024年3月28日:上午8:30-11:00资格审查,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908、A909会议室,具体分组见QQ 1群内通知。
(2)2024年3月28日:下午15:30-17:30专业课笔试,地点位于吉林大学中心校区第三教学楼,第一阶梯教室(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20分钟入场完毕,具体座次安排见当日教室门口指示和QQ 1群内通知)。
(3)2024年3月29日、30日:8:30—16:30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地点位于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9楼、匡亚明楼4楼会议室,具体地点和分组见当日会议室门口指示和QQ 1群内通知。
2.第二批次: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QQ 2群)。
(1)2024年4月1日:上午8:30-11:00资格审查,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909会议室,具体分组见QQ 2群内通知。
(2)2024年4月1日:下午13:00-15:00专业课笔试,地点位于吉林大学中心校区第三教学楼409教室(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20分钟入场完毕,具体座次安排见当日教室门口指示和QQ 2群内通知)。
(3)2024年4月3日:8:30—16:30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地点位于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9楼,具体地点见当日会议室门口指示和QQ 2群内通知。
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QQ群内通知,以免错过重要通知!!!
四、复试内容、具体要求和成绩计算方式
(一)复试内容
1.复试采取线下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复试内容包括: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笔试,参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笔试;
(2)综合面试:包括考生政治素质考察、综合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含小语种)。
2.专业课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并制定统一的测试方式。专业课复试按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按笔试方式进行。
3.综合面试主要考核: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考教师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
(二)复试具体要求
1.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备查;
3.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原则上不能接听电话或者离开面试现场。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三)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其中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其中综合能力测试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序,根据名额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2.总成绩为百分制。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等依次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注: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低于120分者,以及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关于录取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3.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4.符合加分政策达到学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5.被录取的支教生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完成支教工作后,随下一年度录取新生一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被录取的“2+3”专职辅导员须保留入学资格两年,随入学年度新生一并办理报到手续。
六、纪律要求
1.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须按学校的原则、程序、规范进行复试,注意个人的言行仪表。遇到特殊情况须及时与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沟通,必要时向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吉林大学校发文件,严格按文件的要求进行复试工作。
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