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文件要求,为确保航空发动机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航空发动机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1.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学科或学术带头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对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监督和统筹管理,并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监督。
2.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另配备1名助理,组长由教授担任。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同时协助研究生院处理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交学院集中统一保管。
(二)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
按《方案》要求对参加复试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审查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审查内容包括: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和准考证。
2.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封皮、照片页及盖章页,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登录成绩查询系统的成绩单截图,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4.参加本专业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发表专业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5.符合特殊计划和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复试的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依托“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使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底,具体复试安排详见《航空发动机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流程》;调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对基础理论、基础概念等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实际问题的解决思路与解决能力等,采取随机抽题签问答的形式。专业课为《传热学》或《工程测试技术》,考生可选择其中1门,不得与初试已考专业课重复(如初试科目为《传热学》,则复试科目必选《工程测试技术》)。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各专业课测试科目和复习参考书请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2.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与口语的能力与水平,采取英语听说的方式进行考核,考生用英文进行自我介绍并回答评委提问。满分为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面试
考生首先进行3至5分钟中文自我介绍。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背景、毕业设计、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和奖励情况、科研能力、语言表达、学业目标和规划、社会实践和思想品德等方面的考察。满分为1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可提供本科成绩单、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与获批国家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通过政审资料检查、谈话方式开展。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5.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
6.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流体力学》和《航空发动机原理》两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学院复试前,任一门课不及格(低于60分)不再进入学院复试程序。
7.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资格的条件及比例
(一)资格条件
1.一志愿考生
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以下要求:能源动力[0858]总分不低于253,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均不低于32,业务课不低于48;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和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总分不低于240,外国语不低于30,业务课不低于45。
2.调剂考生
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在计划仍有缺额情况下,接受调剂考生。符合国家规定调剂要求和我校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考生分数必须达到工学大类A区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考生分数必须达到工学大类A区国家线(照顾专业线),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调剂要求。
(2)专业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主要包括:0801、0802、0807、0825、0855、0858等),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同时调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需为飞行器动力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以及力学、机械类等相关专业。
(3)在各专业调剂开放时间内填报志愿,对同一专业同一调剂批次满足调剂条件的考生,按第一志愿报考学硕和第一志愿报考专硕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根据两类考生报名人数比例确定调入专业拟接收的第一志愿学硕、第一志愿专硕考生调剂名额及复试人数;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外国语、政治理论成绩进行排序。
(4)接受且确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参加复试的比例
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人数不低于该学科专业调剂名额的120%且不高于16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审查和监管
(一)考前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以及必要的专业课笔试。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二)在复试前收取并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所有复试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严格审核特殊计划和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与研招网后台数据进行比对确认。
(四)考中严格落实 “三随机”,加强复试过程监管。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范考生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
(五)公布
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数据经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拟录取名单公布10个工作日。
五、复试成绩
1.专业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3. 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初试外国语、初试政治理论成绩进行排序。
六、拟录取
(一)一志愿考生首批复试和录取,录取时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缺额时进行调剂工作,根据各学科专业调剂名额,进行复试和录取,录取时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择优录取。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四)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数据经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录取:
1.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弃权处理。
2.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心理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测试结果不合格者。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0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5.复试考试科目有任一科缺考者。
6.未按我校规定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完善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复试全程监控,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
3.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会同学校纪检等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各方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3天。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其他
1.其它规定与要求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2.本细则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发动机学院负责解释。
3.监察室电话:024-89723973。
4.本办法适用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5.联系方式:关老师,13842037108;王老师,18040039619或024-89728918(航空发动机学院院办)。
航空发动机学院
2024年3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