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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文件精神及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的组织工作

(一)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学科或学术带头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遴选、培训、管理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

(二)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和监督检查组。

(三)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交学院集中统一保管。复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另设助理1名。组长由本学科或学术带头人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加监督。

二、复试的形式与时间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

(二)调剂考生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时间为4月上旬。

(三)远程网络复试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开展,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

(四)具体复试时间、要求、流程及相关细节准备另行通知。

三、复试的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通过政审资料检查、谈话方式开展。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1.考核方式为面试,采用抽取题签作答的方式。由题库随机生成题签,考生从所选科目的题签中抽取一套。主要考核考生对学科的专业基本知识、专业素养或实践(实验)能力的掌握和熟练程度。

2.测试科目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专业测试科目如下: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80500):考生可在“高分子合成材料学、物理化学”中任选1科。

机械专业(085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

所选科目不能和初试专业课科目重复。

(三)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

采取口语交流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与口语的能力与水平,内容含日常用语、听说阅读及专业知识提问等。

(四)综合面试(满分150分)

1.考生需准备3至5分钟自我介绍,介绍专业背景,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奖励情况,毕业设计情况,研究能力及相关业绩等。

2.采取专家提问的形式,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现实表现,科学精神、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以及面试过程中展现出的举止、礼仪等各方面综合素养。

(五)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材料工程基础》和《材料学》两门课程的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学院复试前,任一门课不及格(低于60分)不再进入学院复试程序。

(六)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成绩。


(七)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进入复试的条件

(一)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53,政治理论、外国语不低于32,业务课不低于48。

五、调剂

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在计划仍有缺额情况下,接受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调剂要求。

2.调入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80500)要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相同或相近专业,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调入机械专业(085500)要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机械、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相同或相近专业,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调入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80500)要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为材料类、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调入机械专业(085500)要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为材料类、化工类、机械制造类、制造工程类相关专业。

4.在专业调剂开放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考生,同一批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不区分英语一、二,数学一、二),接受且确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六、复试工作要求

(一)参加复试的比例

采取差额形式,按缺额的120%-150%发出复试通知。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20%时,所有满足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审查和监管

1.复试前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复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2.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3.所有复试考生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内容等有关情况。

4.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防范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

5.复试期间要坚持并完善“三随机”管理方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确保公平公正。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以及必要的专业课笔试。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三)信息公布

复试名单、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官网发布。复试结果以招生系统、电话、网络通信软件的方式通知到考生。

七、成绩

(一)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二)专业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八、拟录取

(一)一志愿考生首批复试,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如有缺额,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择优进行录取。

(二)录取排名按照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四)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4月28日前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五)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统一由校医院进行,参照学校《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录取:

1.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弃权处理。

2.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00分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4.复试考试科目有缺考的考生。

5.未按我校要求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九、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完善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监督检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名单、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各方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3天。

十、其他

其它规定与要求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本细则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勾老师,024-89724198,gouyanhui211@126.com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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