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公平、科学,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保障招生质量。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的根本标准,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健全监督机制。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察,突出考核重点。在全面考察基础上,把学生思想政治考核和心理素质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和录取依据,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及心理健康的考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四)坚持严格标准,客观全面评价。制定科学的评判标准和规范的评判规则,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坚持统筹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强化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为复试录取提供安全平稳的组织保障。
(六)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健全落实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考生参加复试提供优质服务和便利,确保应考尽考。
二、组织领导
山西大同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山西大同大学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党委书记、校长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复试录取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研究生工作部作为统一归口管理部门,承担统筹协调、牵头组织、规范管理、审核把关、指导监督责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学科所在学院复试工作组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机制,对复试录取工作重要事项认真研究、严格把关,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公正有序实施。
三、复试方式与程序
(一)复试方式与时间
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复试采取现场方式在3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调剂复试的方式、专业要求等具体事项另行制定《调剂办法》。
(二)复试程序
1.确定复试初步名单。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要求,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初步名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报考或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报考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分数线和总分分数线)。
报考或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可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总分分数线50分,单科成绩可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单科分数线10分。
考生专业背景须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专业要求以及我校招生学科(专业)的专业目录要求。
2.进行资格审查。
对进入复试初步名单的考生进行严格审查。审查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考生报考资格、专项计划资格、加分证明材料等,并在复试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确定复试最终名单。
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和差额要求,提出最终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2轮以上核对,并经核对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确定。复试(含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采用现场面试考核方式。现场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内容主要包含政治思想与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素质能力考核,英语听力、口语及专业英语测试三部分。其中专业素质能力考核部分,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政治思想与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包含政治思想认识与心理状况测试等内容。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不同于初试科目)。
复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及时向校研究生工作部提交考生复试成绩及全部复试过程资料。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过程资料由校研究生工作部集中统一归档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成绩计算。
考生录取成绩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办公室统一计算。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采用百分制。
体育专业:复试总分为100分,原则上政治思想与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占40分,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占40分(含专业技能现场测试),英语听力、口语及专业英语测试占20分。体育专业复试工作细则与流程另行发布。
旅游管理专业:复试总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占3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占10分,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占40分,英语听力、口语及专业英语测试占20分。
其他专业:复试总分为100分,原则上政治思想与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占40分,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占40分,英语听力、口语及专业英语测试占20分。
计算公式: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合计总分×100)×0.6+复试成绩×0.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录取
1.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根据录取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工作部向社会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示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录取与复议。
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录取,统一由研究生工作部通知本人。
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书面提出申诉。所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工作须自接受申诉之日起5日内完成并及时向考生反馈。
(四)入学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不符合录取体检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相关要求
(一)对考生的要求
1.复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西大同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电子邮箱,提交规定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以供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按学校发布的复试考生须知执行)。
2.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须按照规定完成诚信复试承诺书的签字确认,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材料;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到,接受身份核验,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严格按照复试纪律要求参加复试。
身份核验未能通过的,不得参加复试。
(二)学院复试工作组的任务与要求
1.按照要求建立复试专家库,随机遴选确定本次复试专家,成立各专业(方向)复试小组,统一组织指导各小组命制复试试题。
复试试题应涵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国语测试。要通过科学命制复试试题,突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学术学位试题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试题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要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覆盖各方面考核要求。每个专业方向每批次的复试题量原则上应在本批次进入复试考生数的150%左右,最少不得低于本批次进入复试考生的120%(逢小数点进位)。旅游管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试题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命制。
2.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参与复试的专家及复试业务秘书应熟悉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操作,熟悉并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
3.指导各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制定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复试流程,并对问题难度、成绩评定和计分办法统一标准。
4.做好复试宣传、咨询、引导工作,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学院咨询电话等途径及时做好宣传与咨询工作,确保考生充分了解复试有关要求和工作流程。
5.指导各复试小组落实好“三随机”要求。协同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办公室,在复试时随机排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严格执行复试评分细则,客观公正评分并准确计分。
五、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1.加强监督检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和督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重点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通过现场巡查、复试系统实时检查、全程录像回放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畅通考生投诉渠道,对考生提出的申诉、举报,研究生工作部或督查组要及时受理、认真核实。
2.严守保密纪律。各类复试试题命题按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各学科(专业)要高度重视复试试题的命题保密工作。全体涉密人员均须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确保试题安全。对故意暗示和泄漏试题内容的人员,一经发现或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
3.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落实“三随机”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培养学院、研究生导师、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抵制和防止复试工作中舞弊行为的发生。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于在复试过程中任意妄为、危害考试安全、损害教育公平、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六、其他事项
1.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由研究生工作部另行公布。
2.研究生工作部及时在学校官网和部门网站公布招生政策规定、复试方案、调剂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提前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和要求。
3.对已录取的新生,于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本方案由校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视教育部、省招考中心工作安排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及时公布调整变化情况。
山西大同大学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