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4〕2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上级下达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94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名),其中学术学位146名,专业学位248名。各专业招生计划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附件1)。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控制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一)根据我校考生生源情况及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国家复试线基础上划定我校复试资格控制分数线,符合复试资格控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进入复试。具体成绩要求如下。
思想政治理论 | 英语一 | 专业综合 | 总分 |
≥42 | ≥42 | ≥180 | ≥304 |
(二)“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资格控制分数线。
思想政治理论 | 英语一 | 专业综合 | 总分 |
≥39 | ≥39 | ≥160 | ≥280 |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以该院系所、该学科方向初试总成绩排序,采取差额复试,按不低于招生计划人数(总计划减去推免生计划、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转段计划、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二等功计划)的120%确定各学科方向复试人数(进位取整)。如末尾考生初试总分相同,均进入复试。上线考生不足120%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2)
2024年推免生和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转段学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三、调剂复试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限制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各专业一志愿复试资格控制分数线。
(3)拟调剂专业应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外语应为英语一。
2.专业条件
须符合各专业制定的专业条件,具体信息将陆续公布。
(二)调剂流程
1.信息发布。招收调剂考生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陆续发布。我校中医学(1005,含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1006)、中药学(1008)、中药(1056)等专业有部分调剂计划,请考生密切关注。
2.报名申请。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信息无效。报名(各专业报名时间不少于12小时)及复试将分批次进行,具体信息将陆续公布。每位考生只能在我校同一批次调剂专业中选填1个,如填写多项,以最后填报的志愿为准。
3.调剂复试名单确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同一院系所、同一专业(方向)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初试成绩,并结合报名考生情况,按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四、一志愿复试日程安排
注: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河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一览表》(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2024年2月26日发布)。
五、资格、材料审核
提交及审查的材料包括:
1.准考证原件。报到、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需携带。
2.学历学位材料。查看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提交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查看学生证,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往届生因故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身份证。查看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附件3)。
5.定向就业考生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4)。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需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还应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荣立“二等功”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二等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提交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在4月1日复试报到时提交到复试报到地点的工作人员处。
六、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
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60%+专业组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调剂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专业组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满分100分。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满分100分。
七、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对拟录取考生,将通过研招网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直接在研招网点开查看即可;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不予录取,待录取资格将向本专业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依次顺延。
(二)研究生学院将对所有待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凡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拟录取名单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的入学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五)考生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复试缺考者。
2.考试违纪或作弊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不适于培养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未按规定提交档案者。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复试前未解除协议者。
7.有其他违反或不符合研究生招生和入学有关规定者。
八、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体检。考生须达到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其他
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s://yjsxy.hebcm.edu.cn//)公布为准。学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开展调剂咨询服务和复试培训工作。请考生通过以上提供的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十、联系方式
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1-89926644,89926535
电子邮箱:hebcmyzb@126.com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处置相关信访举报,联系电话0311-89926813(研究生学院),0311-89926053(纪检监察室)。
此通知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