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 号)、《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等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有关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在对考生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对标国家教育考试管理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机制健全、程序严密、操作规范。
二、组织管理 (一)校级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级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分专业招生计划、待录取结果等,统筹做好研考复试工作。研究生教学部在校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学院级组织机构 各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级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院级领导小组由招生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负责遴选和培训复试教师。 复试小组不少于 5 人,设组长1 名,每组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 3 人。每个小组须配备 1 名记录员。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教学部集中统一保管。根据复试科目情况等成立复试命题小组,具体要求参照《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实施细则》(华航校发〔2019〕249 号)。 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不得参与本年度复试录取工作。复试面试小组、命题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教学部审核备案。
三、复试方式与保障 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对申请学校同一学院且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差额原则(差额比例根据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一般不低于120%,)等综合确定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具体要求参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各招生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考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不少于 2 人)签字确认,凡身份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均须经过系统培训,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操作过程,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各招生二级学院要提前命制好充足试题,可满足多次复试使用,并严防试题外泄。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后,面试小组统一评分, 完成评分后有关评分材料交由研究生教学部统一保存。考中,要求考生逐一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研究生教学部和纪检监察室,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督查。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各招生二级学院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考生在本地搭建“双机位”网络复试环境,通过统一的软件平台与学校复试端远程视频面试,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进行系统在线测试。各复试小组分别集中在同一高清会场,同时面试考生,且与考生相互可见。按技术要求招生学院还需至少配备备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一套、复试设备一套,备选复试教师至少2名。复试过程中出现网络掉线等不能继续进行复试的情况,应通知考生暂停复试,待设备恢复正常后,继续完成复试。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包括招生专业目录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笔试;面试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知识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等部分。采用现场复试的招生二级学院须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招生二级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 1.现场复试内容和要求 (1)笔试(不含同等学力加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 100 分。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笔试由各招生二级学院组织命题(A、B卷)、考试。 (2)面试:满分 100 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 学科专业知识面试主要包括: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含实践操作技能);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等。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主要包括: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包括考生诚信评判);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外语和本学科专业外语的听说、翻译和应用能力。 现场复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后折算成百分制。2.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和要求主要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满分100 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 30 分钟左右。 (1)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核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外语和本学科专业外语的听说、翻译和应用能力。(3)综合素质与能力:了解考生在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和科研成果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等内容(包括考生诚信评判);考核考生学科专业知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3.面试试题可采取事先命题、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回答(或操作)的方法,也可采取面试时由面试教师现场直接提问的方法,或上述两种方法相结合。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均应保证面试试题在范围和难度上的前后一致性和评分标准的统一性。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7-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考生)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按照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科目进行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 100 分,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5.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总成绩具体算法: (1)初试满分 500 分: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总成绩×0.4。 (2)初试满分 300 分: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6+复试总成绩×0.4。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得分小于60 分视为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得分小于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的加权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2 位。7.各专业具体的复试方式、程序、内容占比、复试总成绩算法和组成等,由各学院各专业根据自身特点和要求确定,并在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写明,相关解释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扫描成PDF 或拍照成 JPG 格式(正反面均须单独扫描或拍照命名,要求图像完整清晰)上传至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纸质版原件于正式录取后开学报到资格审查时提供备查);采用现场复试的考生需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报考学院,学院审核后将原件返还考生,复印件留存备查: (1)应届考生需提供初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考生需提供初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加盖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生可提前登陆“学校研究生教学部网站——常用下载——招生用表”内下载此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给予意见并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其他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 -9-奖学金获奖证书、专利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各类比赛获奖证书等)。 2.复试中,考生须按要求宣读《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诚信应试,各二级学院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凡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3.拟录取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可由医院出具,也可采用学校研究生教学部网站——常用下载——招生用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健康体检表》),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各相关招生学院。2024 年拟录取的研究生于开学报到后统一进行复检,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有关要求对体检结果进行检查并与复试的体检报告等材料进行比对,复检结果由学校统一保存。4.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录取管理 1.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记录、复试成绩、录取意见等,由院级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后,报校级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一经通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否则严格追究其责任。各院级领导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2.经校级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由研究生教学部负责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考生身份确认表》、《复试评分统计表》、《复试情况表》等所有涉及复试成绩、复试结果和录取意见的纸质版材料由研究生教学部集中统一保存。其他复试材料,各二级学院应存档保管至少 1 年以上。 3.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复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以及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七、监督管理 1.凡涉及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保密环节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签订复试相关保密承诺书,明确职责和保密要求,增强保密责任感,树立保密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泄露任何复试录取相关信息,由此影响招生录取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其责任。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受理考生申诉或举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研究生教学部及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办法、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内容,详实准确,信息公开。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过程有理有据,所有视频、音频由研究生教学部存档保管至少1 年以上。
八、申诉渠道 1.考生可于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校级领导小组责成各相关招生学院进行复议,结果由研究生教学部于 3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考生若对学校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存在异议,可实名提出申诉 。 具 体 申 诉 部 门 : 研 究生教学部,0316-2085983,bhhtyjsb@126.com,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东校区教 12-213 室。2.学校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将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以维护招生纪律的 严肃性和公正性。
九、其他 1.本办法与上级政策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教学部负责解释。3.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办法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4 年3 月26日